辽源被国家相关部门确定为“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城市”
辽源被国家相关部门确定为“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城市”
本报讯(记者 李艳红)近日,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全国工商联、国家开发银行联合确定的13个“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城市”名单正式公布,我市位列其中。
据了解,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工作的实施,主要任务是深入推进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健全和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国家发改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示范工作的指导协调,动态监测示范方案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制约示范工作深入开展的体制机制问题,适时对示范效果进行评估考核,制定并实施奖惩激励机制,及时推广示范地区的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我市将重点围绕国家确定的政策环境、创新环境及人才队伍建设等领域进行一系列探索和尝试,深入推进辽源民营经济发展改革,为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具有辽源特色的新模式,确保示范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