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辽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 2017年1月9日在辽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七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 宋春芝

 

 

    各位代表:
    我受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七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回顾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扎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推动人大工作实践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转型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年来,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5次、常委会会议30次、主任会议48次,制定地方性法规1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及计划预算报告82项,对33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票决评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落实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12次,审查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5件;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2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19人次,组织开展视察、检查、调查、座谈等活动10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1300余条。
    一、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着力推动法治辽源建设
    启动地方立法工作。2015年7月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常委会狠抓立法能力建设,完成了立法机构组建及相关基础工作。针对杨木水库水源保护治理面临的问题,积极发挥在法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及时启动了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辽源市杨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条例草案形成后,常委会广泛征求省人大和社会各界意见,进行了20余次的修改调整,两次对条例草案进行审议。2016年11月1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了条例,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对杨木水库保护治理的职责分工、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加强水源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突出行政执法监督,对食品安全法、水污染防治法、科技进步法等33部法律法规开展了执法检查。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职责,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对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等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登记备案。2016年,结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开展了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督促落实“重典治乱”措施,实现食品安全的最严监管。
    推动司法公信力提升。听取审议了市法院刑事和行政审判工作的报告,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报告,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管理以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报告。2015年,结合我市开展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分别听取审议了市法院和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围绕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强化责任落实、实现全程留痕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为完善司法体制改革顶层设计建言献策。
    营造全民守法社会环境。深化全国宪法宣传日活动,加大宪法宣传力度。注重利用《辽源人大》杂志和网站以及社会媒体,广泛向社会宣传常委会和代表履职情况,普及宪法法律知识,促进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二、坚持监督与支持并举,着力服务转型发展大局
    全力促进转型升级。按照市委创新转型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连续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集中视察,组织域内的省、市人大代表针对优化经济和产业结构、深化简政放权等议题提出意见建议。围绕推进农业现代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村土地流转、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工作开展调研检查。围绕解决服务业“短板”问题,对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强出入境管理、宗教事务管理以及我市散居少数民族权益等工作开展调研检查。围绕应对新常态下我市经济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聘请域内经济、金融等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专家库,采取“外脑”与“内脑”联合的方式,定期对经济运行情况“会诊”,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报告,推动落实“三去一降一补”措施。2014年,围绕我市经济开发区发展提出的“聚焦三个不足,抓好三个转型”的建议,得到了市委的肯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在推动开发区扩容扩权、转型升级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高度关注民生问题。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健康辽源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食品加工小作坊和摊贩管理、清真食品管理、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等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2015年,针对我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发展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专项工作检查,督促政府从科学规划入手,认真组织健康教育“六进”活动,推动了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的广泛开展。聚焦城市病等突出问题,听取审议了城市综合功能提升工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对小区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工程等情况进行了调研检查。围绕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政策有效落实,对妇幼保健、托幼及学前教育、养老服务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等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00余件,通过转办、交办、督办,使一些问题得到妥善处理,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和谐稳定。
    积极推动绿色发展。以推动碧水蓝天工程实施为重点,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环保法实施情况以及十年绿化美化辽源大地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高度重视杨木水库及东辽河水环境保护与治理问题,2013年,听取审议了市政府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与污染处理的工作报告;2014年,检查了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2015年,听取审议了杨木水库水源保护治理的工作报告,并对这3个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票决评议。在此期间,常委会先后10余次深入杨木水库实地调研检查,6次召开有关部门座谈会,摸清污染源底数,研究落实保护治理措施。同时,积极报告和反馈情况,得到了市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把杨木水库保护治理工作当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实事,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政府认真落实水源生态保护区整体开发措施,推动杨木水库保护治理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市民饮水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一级保护区土地全部流转,完成了27公里隔离工程建设;二级保护区已流转5.7万亩土地参与中德生态农业整体开发,道路改造已经完成,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回收,养殖场数量呈下降趋势。
    三、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着力做好重大决定和任免工作
    以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重点,对事关全市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2014年,根据我市建设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市需要,对《辽源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规划》作出了决议。2015年,围绕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市委具体实施意见,作出了《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2016年,听取审议了《辽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并作出决议。
    以规范政府钱袋子为重点,认真做好预决算审查批准工作。听取审议财政、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财政决算。围绕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增设了预算工作委员会,组建专家库,实行提前介入审查。按照修改后的预算法要求,首次将地方政府债务、财政性投资重大项目等纳入监督范围,严格审查批准政府债务限额,把债务风险管控纳入法治轨道。对预算调整实行规范化管理,支持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监督。积极推动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加强县乡换届选举工作指导。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县乡人大换届工作的指示精神,强化换届纪律教育,加强全程指导监督,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新选出县级人大代表711名,乡级人大代表1734名,为做好新一届人大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有机统一,认真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活动,依法行使常委会人事任免权,保障了党委人事安排意图的顺利实现。树立宪法权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拟任人员供职发言,颁发任命证书,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四、创新代表工作方式,着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深化“三走进”平台建设。突出“了解民情促融合、破解难题促发展、化解矛盾促稳定”主题,在丰富活动内容,完善推进机制,调动各级人大机关、广大代表和承办部门“三个”积极性等方面加大力度。制定深化“三走进”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了68个代表工作站,及时调研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年来,通过“三走进”平台接待群众1.1万人次,梳理群众意见诉求1700余件次,大部分问题得到了解决。“三走进”工作案例2014年被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评为群众工作优秀案例,《中国人大》等国家级媒体作了专题报道。
    完善代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两加强一发挥”要求,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等工作制度。扎实做好代表培训工作。积极组织代表参加省市政情通报会、行风评议会等重要会议和活动,支持和鼓励代表开展持证视察,拓宽代表知政议政渠道。有针对性地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的立法、监督、调研等工作,列席常委会会议,提高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
    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意见。规范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实行领导领衔督办重点建议制度,筛选一批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和政府领导包保督办。组织域内的省、市人大代表,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集中视察检查,收到了良好效果。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97件,当年办结率保持在70%左右,办理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
    五、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着力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加强常委会党组建设。班子成员带头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带头贯彻执行党委的决策部署,既讲工作分工,更讲团结协作,敢于担当,狠抓落实;带头落实“一岗双责”,严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贯彻民主集中制,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带头执行常委会党组基层联系点制度,落实精准扶贫措施,不忘初心,履职为民,发挥表率作用。
    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以推动作风转变为重点,建立健全了市人大常委会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考核办法等工作制度;以增强议题的针对性为重点,实行了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和监督建议等制度;以提高审议和监督质量为重点,完善了常委会工作规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落实审议意见情况报告票决的办法、专题询问办法等议事制度。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得到了明显提升。
    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立足于打造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团结协作、坚强有力的干部队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研讨制度,提高机关干部思想政治和业务理论水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举办优秀“三查(察)”报告评选等活动,《促进开发区扩容升级》、《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快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调研报告,在推动我市转型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要求,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四风”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加强对干部的培养、选拔与交流,机关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措施,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各位代表,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结果,是“一府两院”支持配合的结果,是县区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参与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加强政治理论武装,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把推动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与“一府两院”共同完成党委确定的目标任务作为工作着力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始终坚持把表达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广泛听取群众和代表意见,注重从市委的重大决策、政府的重点工作和群众的普遍关切中选取议题,忠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始终坚持集中视察检查与调查走访相结合、审议报告与票决评议相结合、听取“内脑”意见与听取“外脑”意见相结合,在监督中体现支持,支持中体现监督,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发挥地方人大的职能作用;始终坚持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不断在选取监督议题、提高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刚性、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积极探索,推动工作实践创新,提高履职能力水平。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缺点和不足:立法工作处于起步阶段,立法联系点、人才库以及议事制度、程序等方面还需要完善;监督工作聚焦民生热点问题还不够,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手段没有“激活”,监督的刚性、实效性有待增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流程等制度机制还需要规范,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命后的监督还需要加强;代表工作制度机制还不健全,代表作用发挥得不够好。特别是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任务面前,常委会及机关的履职能力、创新意识和担当精神还需要增强。这些缺点和不足,需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对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实施我市“十三五”规划,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决胜阶段。市七次党代会对辽源创新转型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人大履职的目标任务;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对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市七次党代会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围绕辽源创新转型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辽源创新转型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在此,对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严格遵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党委的决策部署,善于使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实现党委的人事安排意图。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制度机制,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要始终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使人大工作更好地反映民意、顺应民心、贴近民生。要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加大依法治市力度,推进法治辽源建设。
    二要着力推进地方立法工作。要切实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树立依法立法、为民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理念,建设立法专家库,健全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征求人大代表和公众意见制度以及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制度,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完善工作流程。要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授权范围,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强化立法评估,确保每件法规都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三要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以推动深化结构调整、城乡一体化发展等“五大任务”落实为重点,聚焦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一府两院”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关切,依法行使好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选举任免权。要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与“一府两院”共同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完成党委提出的目标任务。要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在开展询问和质询、建立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清单制度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工作机制,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活动,提高代表对常委会以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度。要切实加强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深化拓展代表“三走进”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代表履职动态管理制度和退出机制,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提高代表的政治素养、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
    五要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要持之以恒地加强常委会班子建设,发挥班子成员在从严治党上的表率作用。要持之以恒地加强常委会履职能力建设,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和审议程序,提高审议质量和工作效率。要持之以恒地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种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历史起点开创辽源创新转型发展的新局面、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作为。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团结奋进,依法履职、担当有为,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