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柔相济”——辽源法治文化建设之魅
“刚柔相济”——辽源法治文化建设之魅
本报记者 李艳红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灵魂”。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首要倡导法治文化。
“六五”普法以来,辽源注重发挥法治文化对法治建设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可谓硕果累累——全市10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0个村和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东丰、东辽两县被评为“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县”。
“六五”普法以来,辽源创新途径和方式、丰富载体和内容,有力促进了法治文化建设与法治宣传教育实践的深度融合——组织农民创作法治题材农民画,在东丰县三合乡蚂蚁村建立了50米长的“法治宣传教育长廊”;东辽县以“法治农家院”创建为载体,创作法治题材的剪纸台历和宣传画册;西安区泰安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每天吸引近千名市民来此活动。
“六五”普法以来,辽源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社会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全市370所中小学聘请了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聘请117名退休老民警、老法官、老检察官组建56个法律专家服务站,实现了城市社区和乡(镇)全覆盖;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推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内在动力。“六五”普法以来,辽源沿循现代法治文化发展的轨迹,紧扣法治辽源建设的目标,积极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统筹实施完善保障体系、提升建设能力等“五大行动”,形成了重点突出、有的放矢、目标明确、循序渐进的法治文化建设态势,培育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法治广场、长廊、街区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搭建了推进法治文化的坚实载体。
辽源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之中,一方面重点推进法治教育进校园,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另一方面创建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禁毒安全、平安教育4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每年约有10万名青少年来这里接受教育。我市还在城区和乡(镇)建设了26个法治文化主题广场、24个法治文化主题长廊、28处法治文化主题绿地,依托村委会、农村文化大院、农家书屋、“百姓说事点”等场所,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结合深化城乡精神文明创建,辽源集中开展了“我读宪法”主题教育和“每月一法”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发动文艺团体的专家、骨干创作文学、书画、歌曲等法治文化作品1200余件,每年开展法治文化书画展、法治文化诗词鉴赏会等活动20余场次,组建30余个文艺普法小分队深入社区农村自编自演法治类歌舞、相声、小品等100多场次,发动城乡群众创作二人转、农民画、剪纸等民俗法治文化作品600多个,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演出120余场次,参演群众5000多人,其编辑出版的《百姓依法维权案例读本》,纳入我省全民阅读活动民生读本系列。
五年来,全市司法机关共阐释剖析典型案件40个,组建5个普法讲师团开展巡回法制讲座256场,招募400多名普法志愿者开展“菜单式”普法活动260多次,聘请109名专家建立“96896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受理群众咨询9200余人次,实现了普法教育与服务群众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