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辽源市第七次代表大会关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辽源市第七次代表大会关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2月23日中国共产党辽源市第七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辽源市第七次代表大会批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市第六次党代会以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工作部署,坚持挺纪在前,全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服务发展大局更加有力,管党治党责任有效落实,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反腐高压态势持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推动辽源全面转型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大会同意报告提出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加快辽源创新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的意见,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组织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监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入落实“两个责任”,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下大力气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不断取得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辽源创新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组织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加强纪律建设,坚决维护党中央、省委和市委权威;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长抓长管长严,持续发力推进作风建设;坚持挺纪在前,用“四种形态”统领监督执纪工作;严厉惩治腐败,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践行为民宗旨,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锤炼定力能力,着力打造过硬执纪队伍,把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纪检组织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敢于担当、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辽源创新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