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七届三十二次常务会议

市政府召开七届三十二次常务会议

 

    本报讯(记者 王茵 胡希伟)12月19日,市政府召开七届三十二次常务会议。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分别由市长王立平、常务副市长蔡宏伟主持。副市长汤艳、谭海、吴跃岩、白三迎、李洪伟,市政府秘书长康忠贵,市政府党组成员张凤林参加会议,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部分中省直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拟提交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管理办法》《关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关于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的实施意见》《促进就业稳定就业政策措施》《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和《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16—2030)》,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客观总结本届政府过去工作,科学安排未来五年和明年目标任务,对于加快辽源转型发展、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十分重要。《政府工作报告》要牢牢把握中央一系列大政方针,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辽源实际,务必做到主题鲜明、思路清晰、任务具体、工作着实。要充分体现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目标要求,与即将召开的市七次党代会精神保持高度一致,切实体现政府工作执行力和公信力。会议讨论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要进一步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委常委会议讨论。
    会议强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以国务院、省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为依据,进一步细化措施,量化责任,严格工作程序,坚决兑现奖惩,确保发挥实际效用。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合力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保证任务落地、工作落实。
    会议强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要始终坚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下,积极主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推进“放管服”改革、治理体系和决策机制、公正文明执法、公职人员能力建设相结合,带动全社会形成知法守法尊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照任务分工,进一步落实具体措施,明确时限要求,确保取得预期效果。此次会议原则通过的实施意见,要尽快提交市委常委会议讨论。
    会议强调,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在促进创业就业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今后实现社会充分就业奠定了坚实基础。出台促进就业稳定就业政策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的重大举措。各县(区)、各部门要立足各自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强化工作合力,进一步突出六类重点群体,突出产业支撑和带动,突出激励政策扶持,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完善促进就业工作格局,切实将工作做实做细、抓出成效。
    会议要求,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站稳人民立场,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群众期盼,回应群众诉求。要聚焦事涉群众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落实领导接访、干部下访、法律维权等工作措施,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障,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