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纪在前清风劲

挺纪在前清风劲
——全市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述
孟祥才 本报记者 于蕾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98人次,处置问题线索708个,处分违纪人员490人。其中,党纪政纪轻处分403人,占82.2%,重处分仅109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
    这是今年我市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交出的一份成绩单。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切实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彰显党的严管厚爱,不断增强监督执纪实效。
    咬耳扯袖,提醒成常态
    坚持虑事于前、勤医未病,注重综合运用廉洁提醒谈话、谈话函询、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作用,把保护“森林”的功夫下在日常,把问题解决在“破纪”前。
    市委制定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市委常委对各县(区)、市直部门135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市纪委主要领导与75名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提醒谈话;各级各部门逐级对34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全市各级各部门层层传导压力,实现提醒谈话全覆盖。
    “针对提醒谈话指出的问题,我局当天下午立即组织召开廉洁自律集体提醒谈话会议,层层传导压力,细化整改措施,坚持立行立改……”市某局局长被约谈提醒后,向市纪委报告该局有关问题整改情况说明中这样写道。
    去年以来,市纪委全面落实《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对反映党员干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一般性轻微违纪问题的,采取谈话方式;对反映内容笼统、但又可能存在违纪行为的问题线索,采取函询的方式,给被反映党员干部说明情况的机会。截至今年11月,全市谈话函询98人,同比增长5倍以上。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盯住“重要‘节’点群发‘廉’信、制定下发禁止性通知、发布官方微博、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动辄则咎,管住“大多数”
    东丰县农机局党委书记、局长高光耀,对主体责任认识模糊、领导不力,对下属郭良锋违规操办婚宴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5年12月17日,高光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丰县农机局副书记刘涛(分管纪检工作),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致使下属郭良锋违规操办婚宴问题出现,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12月17日,刘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如何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挺纪在前,区分不同情形分别采取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措施,使其远离纪律“底线”,防止“小过”酿成“大祸”,达到教育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的目的。今年1月至11月,仅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41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2人,对28起31人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
    今年以来,全市党纪政纪重处分109人,重大职务调整3人。“对构成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必须及时给予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同时,对那些相信组织、迷途知返的违纪党员干部,同拒不悔改甚至对抗组织调查的区分开来,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将惩与治结合起来。”市纪委有关同志就理解和把握第二种、第三种形态道出了自己看法。
    高举戒尺,严惩“极少数”
    西安区灯塔镇胜利村原文书吴桂香利用他人房照并伪造房屋买卖协议书等拆迁手续,为其姐姐和父亲骗取国家安置住房各一套,共非法获利13.9万元。
    东辽县平岗镇长安社区原主任张伟华私自为长安社区4户居民办理低保,并用该4户居民的领款手续领取低保金共计94591元,用于个人生活花销。
    ……
    “这些极少数贪腐分子严重侵犯群众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纪委作为‘啄木鸟’,必须将其及时啄出,才能保证树木的健康。”市纪委有关领导在谈及“极少数”时表示。
    对严重违纪问题严厉惩处,坚决减存量、遏增量,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市纪委严肃查处了西安区原区委常委、副区长宁会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调研员、辽源国家矿山湿地公园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原主任谢玉明等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用利剑斩断腐败之手,对违纪违法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今年1月至11月,全市“两规”市管干部3人、县管干部3人;查处市管干部案件24件、县管干部案件95件。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实践“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不断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不断助力各级党委推进党内关系正常化,使纪律和规矩成为党员的内在信念与行为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