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法律援助中延续
爱,在法律援助中延续
——记西安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杜伟利
沙 芸
杜伟利,西安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30年来一直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在她的带领下,西安区法援中心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全面发展,如今已初步建立起与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法律援助体系。该中心按照“经济发展到哪里,法律援助就做到哪里”的理念,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积极推行各项便民措施,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应援速援”。
大胆探索,服务民生,打造援助弱势群体“绿色通道”
杜伟利时时处处给予贫弱群体体恤与关爱。为方便群众求助、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功能,她积极构建覆盖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将法律援助向基层纵深延伸。在全区12个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站及各村居(街道)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同时,针对特殊社会群体,建立横向法律援助工作网。在妇联、残联等单位、机构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它们及时传递特殊群体在法律援助方面的需求信息,方便特殊群体通过自己熟悉的渠道寻求法律帮助。如今,西安区形成了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以社区及主要单位机构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础、以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补充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建立了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一体化法律援助工作格局。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区法律援助中心还开辟了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在全市率先成立了西安区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团。2016年,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受理5起农民工讨薪案件,讨薪人数200余人,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法律援助中心还对残疾人等行动不方便的人群,采取上门服务,2016年,共走访低保家庭3000余户,发放“法律援助温情卡”10000余张,免费为群众解答咨询900余人次,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3件,位居全市前列,真正成为党委、政府联系群众、执政为民的连心桥、维护社会稳定的“减压阀”。
想困难群众所想、急困难群众之急,是杜伟利始终坚持的服务宗旨。2014年3月,杜伟利在接受一名小女孩为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却未能得到应有赔偿的家人申请救助的案件中,发现此案的授权存在严重的违法情节,程序违法导致实体违法。杜伟利帮助受害人代写了一份撤销仲裁申请书,由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最终撤销了仲裁委员会的原裁决,现此案已由东辽县人民法院审结,当事人重新获得了应得的经济赔偿。小女孩几次来到杜伟利的办公室表示感谢,她热泪盈眶地说:“杜阿姨,是你让我能重新回到学校读书,是你救了我们全家呀!”这些年,杜伟利不知道为多少这样的弱势群体维护了他们应得的权益,挂在办公室的锦旗“公平正义之门、弱势群体之家”就是对她工作最大的褒奖。
顾全大局,担当重任,积极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杜伟利总是着眼于全区经济发展的大局而开展工作。2011年,她按照局领导的安排从全区律师中选调多名业务素质高、政治素质强的优秀律师组成“西安区法律顾问团”,为党委、政府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积极献计献策,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西安区法律顾问团成立以来,已为60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共受理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400件,办案涉案资金达10余亿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数亿元。杜伟利经常深入企业进行大量的走访调查,向企业员工作法律知识宣传。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由于业务过硬,2005年至今她列席政府常委会、区委扩大会40余次,参与区属各大局重大事项讨论100余次,参与草拟修订政府各种合同300余份,办理区政府、各直属局诉讼、非诉讼案件300余件,为全区企事业单位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2年,是杜伟利最为忙碌的一年,一年来她放弃了所有节假日,仅为西安区政府诉讼辽源西城材料开发有限公司、辽源市金龙硅厂等8家企业占用土地一案跑遍辽源,丈夫抱怨过:“你明天就住在法律援助中心吧,那才是你的家。”杜伟利就是这样爱着这份沉甸甸的法律援助事业,经过她不断地沟通,通过诉讼将侵占西安区土地的8家企业全部迁出,为政府挽回经济损失8亿元。政府领导这样评价:杜伟利这样的律师,是我们西安区的宝贵财富。
化解矛盾,维护和谐,构筑信访工作的“减压阀”
在杜伟利的带领下,区法律援助中心把服务信访、做好稳定工作列入工作重点。通过陪同区级党政主要领导接待涉法信访日、集中公开接访和带案下访三种方式,参与重大信访案件的分析处理。实行法律援助与涉法信访互动模式,帮助符合条件的上访人员申请劳动仲裁和法律援助,避免事态扩大,实现了人民调解、矛盾调处与法律服务“一条龙”服务。仅2016年,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区政府接待、处理信访案件涉案人员100余人。
用正义、法律的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是她永恒不变的追求。2011年4月30日,原西安区先锋街1委22组8户民房发生火灾事件、2012年2月21日晚,西安区基督教堂老年公寓拆除浴室施工时砸伤养老院住客宋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件、2012年,市政府指派西安区政府负责处理2005年本市某商场业主500余人因商铺所有权及商铺面积和反租款拖欠问题集体上访事件……杜伟利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多次与当事人接触,以法律为准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平息化解了一起起上访大案。
2005年至今,杜伟利先后10次被省、市、区评为先进个人,曾任两届区政协常委;2011年,被评为全市社会满意律师;2014年,被吉林省总工会评为吉林省五一“巾帼标兵”、同年被西安区委宣传部授予“西安好人”的称号;2015年,被省司法厅评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被市政府评为信访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在她的带领下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先后五次被评为全市优秀团体;2011年,作为辽源地区律师代表参加吉林省第8次律师代表大会;2016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律师。
“法律援助是一头系着百姓疾苦,一头连着政府牵挂的民生事业。作为援助中心的主任,咱老百姓日子过得顺当是我最大的心愿。”在这样朴素愿望的驱动下,能想到的、能做到的,都积极为百姓去做,在基层群众中间,杜伟利是百姓的贴心人,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西安作出积极贡献。她为援助中心拟定的诺言是“广施政爱、疾呼民怨、视贫无歧、助弱有诚”。她本人更是以实际行动践行着这些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