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手续?
当事人应当自专利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全国设立的专利代办处(吉林省当事人可到长春专利代办处)办理备案手续。办理时应提交以下文件一式两份: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原件;3、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合法身份证明;4、专利证书复印件;5、委托书;6、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代办处受理备案申请后,对符合要求的备案申请,专利代办处在7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