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两个责任”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压实“两个责任”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综述
韩旭 本报记者 于蕾

 

    “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洁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提升辽源良好政治生态”,这是伊辽高速路口一块廉洁广告牌的内容,透露出市委、市政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落实“两个责任”的鲜明态度。
    市第六次党代会以来,“两个责任”成为5年间的热词,在市委、市政府的强力推动和示范带动下,通过全市上下扎实努力,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把“两个责任”刻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中。
    牵牢“牛鼻子”,让责任落地生根
    以上率下,当好“领头雁”。市委坚持把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大局,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市委常委会议先后20余次研究纪检监察工作议题,领导并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有效履行职责。
    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市委一项项制度措施为各级各部门落实责任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市委书记吴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约谈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市管干部;深入县(区)专题调研党风廉洁建设情况;召开综合议党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既“挂帅”,又“出征”,处处彰显了强烈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
    坚持廉洁提醒谈话制度,2016年3月,市委常委对各县(区)、市直部门210名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廉洁提醒谈话,分别签订谈话备忘录,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在市委示范带动下,各级各部门逐级提醒谈话3400余人(次)。
    坚持由市委常委带队,组成考核组对各县(区)、经济开发区以及市直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2015年,对检查考核中发现存在违规购买赠送纪念品、超标准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9个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2016年11月,《关于开展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党委书记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市委常委会议述责的实施方案》出台,伴随每年一场党风廉洁建设“大考”,一个个问题将在当面交流中明确、一项项职责在现场点评中夯实。
    坚持“政治体检”,用好巡视巡察成果
    结合省委巡视,科学谋划,协调推进,积极构建巡视巡察“一体化”格局,以巡视带动巡察,以巡察深化巡视,巡视巡察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不断推动党内监督向基层延伸。
    巡视反馈倒逼真抓实改。截至目前,省委两轮巡视反馈问题51项,整改到位47项,占92.2%;建立完善制度26项;移交问题线索482件,立案11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3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市委审时度势、果断决策、积极推动、大胆探索,2016年7月,全面启动第一轮巡察工作,组建巡察办公室和4个巡察组,把县(区)及问题线索集中、腐败问题多发和民生联系紧密的单位作为第一轮巡察对象,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严肃查处东丰县拉拉河镇拉拉河村党支部书记季秀文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问题,开除其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是我市运用巡察“利剑”发现问题线索,“打虎拍蝇”的一起典型案例。截至目前,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168件,立案3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把巡察发现的管党治党方面突出问题向社会公开,督促各级党组织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16年11月,市委巡察组向16家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6个方面230余条巡察意见,提出80余条整改建议。
    高举“撒手锏”,以问责促担当
    “东辽县林业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邢运启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单位发生两起公款旅游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9月,市纪委公开通报曝光6起违反工作纪律被问责的典型案例,领导干部因为下属犯错被追责这一消息引起一片热议。
    “以前觉得只要自己按照规定办,干净规矩做事就行。现在看来,不仅要管好自己,更要管好下属才对。”一名被问责的领导干部感慨地说。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案双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动真碰硬,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在严肃查处东丰县农业机械化学校党支部原书记郭良峰违规操办婚宴问题的同时,严肃追究了该县农机局局长、分管纪检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分管副局长的责任。5年来,全市共问责党委(党组)负责人4人、分管领导9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8人、公开通报曝光3期15人,起到了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这一张张可喜的成绩单,侧面反映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