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5起农村泥草房和危房改造中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市纪委通报5起农村泥草房和危房改造中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为确保农村泥草房和危房改造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在农村泥草房和危房改造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问题。日前,市纪委对5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集中通报。
    1、东辽县渭津镇增福村党支部书记于休利、原村会计陶文波截留泥草房改造补助款等问题。2012年,时任增福村会计陶文波从有关部门领回该村两户村民的泥草房改造补助款后,经村书记于休利同意,截留4200元用于处理村集体招待费及个人花销。2013年,陶文波为村民孙某发放泥草房补助款时,索要好处费2000元。于休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陶文波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东辽县足民乡安民村原党支部书记刘佳德收受危房改造户好处费问题。2013年,刘佳德帮助村民吴某申报危房改造补助款后,收受吴某好处费2000元。刘佳德还因村集体收入不入账等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东辽县安恕镇乌龙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方宏弄虚作假,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2年,张方宏在自己家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以其妻冯某的名义申报并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5750元。张方宏还因套取私分征地补偿款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西安区灯塔镇碾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徐洪福、原文书陈艳辉弄虚作假,致使不符合条件人员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3年,陈艳辉在为其父亲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款时,徐洪福明知陈艳辉及其父亲违反危房改造政策,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陈艳辉父亲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25000元。徐洪福、陈艳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西安区灯塔镇全康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丛贵涛、原文书于亚权弄虚作假,致使不符合条件人员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3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丛贵涛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未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村民公开评议,就同意时任村文书于亚权制作虚假民主评议结果,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村民王某上报镇政府,致使王某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20000元。丛贵涛、于亚权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