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寇昉到我市视察指导司法工作

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寇昉到我市视察指导司法工作
吴兰参加视察

 

    11月29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寇昉(中)深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视察指导工作。本报记者 夏景明 摄

 

    本报讯(记者 李艳红)11月29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寇昉一行深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视察指导工作。市委书记吴兰,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胡永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春刚参加视察。
    寇昉一行视察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系统指挥中心,参观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化长廊、数字化图书馆、刑事审判法庭、数字化档案室等场所,在实地视察中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对法院旧房改造、机构设置、审判实践、机制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详细介绍和汇报,对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体制机制上的创新和先进的管理理念给予充分肯定。
    寇昉指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是全省法院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这既为今后开展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下一步工作中,要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多行便民之举,多办利民之事,让人民群众打官司更便捷、更顺畅。要大力推进阳光司法,让办事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公正。诉讼服务中心是向当事人展示法院形象的一个最重要窗口,是司法为民的聚焦地和展示平台,要继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为全市司法体制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