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法律平台 完善民生服务

龙山区
依托法律平台 完善民生服务

 

    本报讯 近年来,龙山区以服务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改善和服务民生为根本,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区,为建设经济繁荣、政治稳定、和谐幸福的“首善之区”筑牢法律根基。
    提升人民调解队伍专业素养,完善法律结构。龙山区按照“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原则,严格执行人民调解员选任标准,积极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截至2015年,龙山区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216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40个,配备人民调解员806人,调解信息员2418人。他们大力推进人民调解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使调解工作由传统调解向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转变,促进人民调解与医患纠纷、治安纠纷、交通纠纷调处的有效衔接。龙山区还不断创新、完善、推广人民调解工作方法,建立经常性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激化之前。为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在乡(镇)、社区共建立百姓说事点153个,省级示范化百姓说事点8个。仅2015年依托司法所和示范化百姓说事点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5个,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和化解纠纷的职能。5年间,全区共调处民间纠纷24228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全区共有6 名人民调解员被省司法厅评为“优秀调解能手”,8名人民调解员被辽源市司法局评为“优秀调解员”。
    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强化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职能。截至2015年龙山区建立了19个司法所,他们努力抓好“体制、编制、人员、职能、场所、经费”六个落实,全面规范司法所的簿册档案,全部实现统一标签、统一封皮、统一目录、统一填写规范和统一管理。在强化硬件建设的同时,加强业务指导等软件建设和制度建设,强化对司法所人员的培训,提升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确保司法所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2014年东吉司法所、工农司法所、寿山司法所先后被评为“吉林省示范化司法所”。 
    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全面开拓法律服务。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创新法律服务形式、拓展服务领域,以律师所、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社区开展法律服务联系制度为枢纽,对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和司法所,律师、法律工作者和社区进行了优化组合,深入社区,服务民生,搭建起政府与市民之间的法律之桥、和谐之桥。龙山区还设立法律援助点19个,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使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法律救助,及时满足市民的法律服务与法律救助需求。(孙思萌 吴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