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伟根到我市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伟根到我市调研

 

    本报讯(记者 李艳红 夏景明)10月25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伟根带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我市,就地方立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晓波,秘书长张铁友参加会议。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赋予我市地方立法权以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我市立法工作,按照市委提出的“依法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及时完成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开展了业务学习和培训,编制了年度立法计划,推进了审议项目,开展了备案审查工作,建立起相关工作制度,扎实推进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启动了地方立法。
    陈伟根对我市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在辽源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辽源人大立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已经有了一个良好开端。首部地方性法规的立项及审查工作科学规范,立法选题准确,注重发挥了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
    陈伟根强调指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一定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决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围绕中央和省、市委中心工作统筹谋划立法项目。在立法项目推进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听从党委建议和决策,保障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地方立法中的贯彻落实。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要规范立法程序。要按照立法流程开展立法工作,严格执行立法工作制度,确保法律的严谨性、实用性、可行性和操作性。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要强化立法质量,把握好立法质量与效率的关系。要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能力,多方听取、征求意见,确保制定的法律法规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符合党委中心工作,符合本地实际情况和需要。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要坚持规范立法、依法立法,尽快把立法的规矩立起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要加强省、市人大常委会间的沟通交流。要在编制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工作中及时与省人大常委会沟通,深刻领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行使地方立法权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提升立法能力,确保立法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立法队伍自身建设。要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工作程序,强化学习培训,以更高的能力水平和更务实的作风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曲晓波在会上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注重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更好地促进立法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