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先进为镜 可以明得失

以先进为镜 可以明得失
本报记者 李艳红

 

    古人云:“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国庆”节前,一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头脑和内心中掀起波澜。
    伟大的事业需要崇高的精神来支撑,社会的文明进步需要榜样的示范作引领。在我市正处于全面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激励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现实阶段,我们需要更多党员干部像社保局集体和任桂梅同志一样的先进典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先进党员为镜,见贤思齐、比学赶超,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向社保局集体和任桂梅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他们始终忠诚党的信仰、党的宗旨、党的事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始终与党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我们要把两位先进典型作为一面镜子,对照检查自己,找准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要向两位先进典型看齐,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对党员干部的起码要求。社保局集体和任桂梅同志虽然所处的行业领域不同、工作性质不同,但都对党忠诚、对人民热忱,甘当人民公仆,把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倾注在事业里、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我们也要时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都要竭尽全力去办好、凡是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实际困难都要真心实意去解决、凡是群众的迫切要求和期待都要想方设法去实现,做到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和群众一道破解难题、化解矛盾、做好工作。
    艰苦奋斗、勤勉敬业、甘于奉献既是担当精神的主要内涵,也是共产党人的一种政治品格和奋发向上、不甘平庸的精神状态。社保局集体和任桂梅同志两个先进典型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敬业务实。当前,我市正处在加快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拿出不畏困难、迎难而上的胆识和魄力,敢于在困难面前“逞英雄”,见担当、见觉悟、见本领,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
    社保局一班人和任桂梅同志不仅在工作上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党的先进性,而且厉行节约、勤俭朴素、遵规守纪,用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正派清廉的作风展现着共产党员的先锋形象。我们要以他们为榜样,坚守清正廉洁底线,真正做到思想上一尘不染,行动上一身正气;做到自警自律、慎独慎微;做到经常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和“四讲四有”标准检视自己;做到严守党纪国法,遵守党纪党规;做到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公开透明地履行职责;做到自觉坚持为民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永葆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先进典型是辽源的文化血脉,是时代的精神标杆,是可鉴的鲜活样本,更是我们自省的一面“镜子”,有利于我们在工作中做到有的放矢查问题、对照先进知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