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经济时期的商品票证(一)

计划经济时期的商品票证(一)

 

    新中国成立后,从50年代至90年代初,国家处于计划经济和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时期,在这段时期商品供应匮乏,国家为保持供需平衡,对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实行凭证券票的计划供应,即票证制度,这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特殊产物,曾对稳定市场和社会及保障人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发挥积极作用。
    共和国曾经历长达近40年票证时代。票证范围之广、品种之全、数量之多,远远超乎人们的想象。票证通常分为“吃、穿、用”三大类,尤其在20世纪60年代经济暂时困难时期,票证以其特殊身份,伴随着经济生活方方面面,严格地控制着人们的需求,没有票证真是寸步难行。在某些时候,钞票还没有票证管用,人们将票证称之为“第二货币”,视之为“命根子”。各种各样的票证,与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人日常生活密不可分。
    商品供应分为凭票供应和凭证供应两种,一种是证,如粮证、煤证等;另一种是票,票也分两类,一类是居民生活必需品类,如粮票、肉票、布票等,要发放给每个居民。另一类是一般生活品类,如烟票、酒票、自行车票、手表票等。
    粮票是票证中的长寿者。1954年下半年,辽源市按照上级指示,对粮食和食物油实行统购统销的政策,并实施凭票证购买的制度。粮票流通时间最长,直到1985年,有些地方仍然使用粮票。
    凭粮票购买的商品有大米、豆油、豆类、面粉、面包及其它点心等。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户按人口多少和劳动强度,定量发给“粮油购买证”。如果外出用餐或购买零星米面制品需要粮票时,可持“粮油购买证”到粮食部门,在供应指标中兑换粮票。
    粮票和钞票可以说是同等地位的,不同的是,钞票没有黑市,而粮票有黑市交易,也就是有钱就有粮票,但有钱没粮票却买不到粮食。粮票有国票、省票、县票。面额有10市斤、5市斤、1市斤、半市斤、2两、1两六种面额。(市档案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