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矛盾 为民分忧

化解矛盾 为民分忧
——市司法局开发区分局坚持“四个围绕”化解社会矛盾
本报记者 付晓娇

 

    家住经济开发区友谊村三组的居民杨大爷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棚户区改造时杨大爷得到了5套住房,他和子女们每人分得1套。2013年,老四病重期间立下遗嘱将其所得的1套住房赠予姐姐,因为在他生病期间都是由姐姐照顾,但杨大爷没有把该房的钥匙交给女儿,从而引发纠纷。今年5月16日,司法局开发区分局的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取证,通过对杨家人做思想工作和法律法规教育,最终消除了双方的隔阂,化解了纠纷,使一家人和好如初。
    今年以来,经济开发区分局本着“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的指导思想,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把矛盾化解工作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以大局意识出发,把握矛盾化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四个围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坚持围绕经济建设化解矛盾纠纷。全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在招商引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建设推进中,涉及土地征用、土地流传、房屋拆迁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如果处置不当,将引发社会矛盾,甚至导致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到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
    解除百姓纠纷之困,坚持围绕社会热点、难点化解矛盾纠纷。突发意外事故、宅基地、邻里、婚姻、赡养、债权债务等,这些矛盾纠纷与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虽然起因小,但若不及时预防排查,有效化解,势必矛盾升级造成严重后果。
    关注社会矛盾发展趋势,坚持围绕特殊人群的矛盾纠纷。如安置帮教对象、社区矫正人员及个别对社会不满的人员等,虽然这类人群人数不多,但一旦发生矛盾处置不当,则社会危害大,影响恶劣,后果不堪设想。
    拓展矛盾纠纷化解领域。坚持围绕涉法涉诉化解矛盾纠纷,针对涉法涉诉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坚持“以调为先、以调促和,宜调则调、宜诉则诉”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法律硬性裁决,防止引发上访和其他突发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