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交巡警规范夜间道路行车安全

全城戒备  严查酒驾
我市交巡警规范夜间道路行车安全

 

    本报讯(舒俊 记者 刘鹰)7月20日晚,我市市、县(区)各级交巡警分别在辖区重点路段设置卡点检查站,对过往车辆实施酒驾、毒驾统一查处。此次行动,全市共出动警力107人,警车42台,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1起,查获涉嫌醉酒驾驶2起。
    19时整,市区地税局路口、六条路口、中心煤场路口及东丰县东丰镇三百货路口、武装部路口、东辽县白泉镇站前路口、林场路口等多处道路同时启动交通管制。随后,各级交巡警根据辖区夜间行车特点,于不同时间段分别采取定点设卡、巡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查处酒驾等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中,执勤民警坚持“零容忍”的原则,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严查酒驾、毒驾、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利用执法记录仪、酒精测试仪等检测设备固定证据。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驾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高发原因之一。判定酒驾的标准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值,只要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核定标准,就构成酒驾或醉驾条件。酒精浓度数值高低除了与喝酒后时间长短有关,也因个体在年龄、体质、解酒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一般情况下喝酒后8至12小时,酒精在体内含量才逐步降低,24至48小时后基本完全挥发,达到正常。所以,除酒后禁驾外,如果饮酒后第二天还有昏昏沉沉的感觉,也应禁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