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价监局善用执法记录仪 完善执法新秩序

市价监局善用执法记录仪 完善执法新秩序

 

    本报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决定,对价格执法进行全过程记录是加强价格行政执法公开和执法规范化的重要内容之一。为适应价格执法新要求,加强执法工作痕迹化管理,自今年4月起,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在价格执法中已全面开始应用执法记录仪。
    运用记录仪是一次对价格执法工作的创新,有效地解决了执法相对人不配合检查、不按规定提供检查所需资料等违法现象取证难的执法难题。目前,其对价格执法工作的作用已初见成效:对现场情况的视频、音频记录,一方面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执法过程进行监督,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保证价格执法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有利于执法人员固定现场证据,保护执法所涉事实,确保执法过程的公正和公开。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因此,善用执法记录仪有利于助推价格执法新秩序。同时,通过执法者和公众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将更好地推进价格执法的法制化进程。 (市价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