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见成效

市公安局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见成效

 

    本报讯(记者 于芯)6月20日,开发区某通信公司门前持刀抢劫案告破;6月27日,步行街某银行ATM提款区抢劫案告破;6月28日,东丰县一起香烟盗抢案告破……7月18日,记者在市公安局获悉,自今年4月起将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该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已抓获各类逃犯404人,起诉“盗抢骗”犯罪嫌疑人101人,返还群众赃款赃物价值500余万元。
    “盗抢骗”行动开展以来,市公安局在全市公安机关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工作基础上,成立了全市公安机关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实行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和专职联络员合署办公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多种形式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方案,将专项打击行动、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防范紧密结合起来,精心谋划全警参与,强化协同配合,切实形成打击合力,各级公安机关呈现出“发案下降、破案率上升、打处数增加”的良好态势,实现了行动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群众身边无小案,着力提升办案率。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打击犯罪新机制,强化“盗抢骗”案件接报警及处置指挥工作的同时,对各级公安机关下达了侦办跨区域、系列、团伙“盗抢骗”案件及其它各类“盗抢骗”案件侦破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区域整治力度,加强对场所和行业的管控。通过落实“以防促打、精准防控”,针对发案形势、路网结构和发案时段特点,科学划分重点打防区域,组织警力实行步巡与车巡、动态巡防与伏击守候相结合的巡防模式,加大对重点时段、重要路段的巡逻密度,提高街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力争斩断“盗抢骗”案件赃物输送渠道。在案件侦破过程中鼓励办案人员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与周边市、县加强区域协作,将犯罪团伙所做的全部案件串并,统一侦查,整体打击,使打击销赃犯罪活动实现了“双向侦查、全线打击”,做到了涉案赃物一追到底,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挽回损失。

    相关链接:市公安局提示广大市民,夏季是“盗抢骗”犯罪高发期,家中应避免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夜间睡觉要关好门窗、反锁防盗门,防止窃贼从窗口勾挂盗窃,谨防入室盗窃;机动车、电动车要停放在有人看管场所,下车时要上锁,车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对接到可疑短信、电话、QQ涉及刷卡消费、银联卡被盗刷、某些案件并自称是政法等办案部门的电话时,要高度警惕,多方核实,或求助警方咨询帮助,谨防上当受骗;女性出行时不宜佩戴过多首饰;外出时发现被尾随,要及时联系亲友或报警;不要在公共场所随便翻点钱款,避免被小偷盯上;出门背包时要将包放在贴身一侧,以防扒窃分子用刀片割包作案;在付款或接取食物托盘时,要提高警惕,注意财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