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树葬:让生命之树长青

公益树葬:让生命之树长青
本报记者 李及肃 胡希伟 摄影报道

 

 

刻有逝者名字的树葬纪念碑


4月26日,第一次树葬现场


6月27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树葬


每一棵树都承载着一份哀思


    肃穆的陵园、繁茂的树木、飘飞的黄丝带、绵绵的春雨……今年4月26日,辽源市首届公益生态树葬安葬仪式在辽源市生态树葬纪念园举行,这也是吉林省首次开展的公益生态树葬活动。当天,共有125位逝者的骨灰被安葬在辽源市生态树葬纪念园松涛区生态树下。目前,我市每月下旬举办一次安葬仪式,现已有240位逝者骨灰被其家人选择树葬、海葬的方式安葬。
    近年来,辽源市委、市政府秉承绿色发展理念,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化殡葬改革,为保护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积极探索节地生态葬式葬法,投资建设公益性树葬纪念园。
    辽源市公益树葬纪念园位于辽源市西安区高古村西山国有林地,于2015年11月建成,总投资78万元,占地面积12.4公顷。其中,人工林11.4公顷,天然林1公顷;约有树木2.4万株。其中,落叶松2.2万株,柞树0.2万株。为了方便群众安葬与祭奠,市民政局在园区路口架设了大型交通广告指示牌;在园区内修建了一座公祭碑;铺设了进入园区的水泥路600余米;用5条林间石板踏步路将园区合理划分为A—F6个区域;设置了白钢材质的园区示意图和6个区域指示牌。在墓园周边安装了防护网,将墓园与周边农田、林地隔离;将园区内死亡和遭盗伐的树根全部挖出,重新补植樟子松300余棵。
    2012年,《殡葬管理条例》取消了对拒不改正的非法埋葬遗体、建造坟墓行为进行强制执行的规定后,违法占用林地、耕地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等问题日益突出。来自市民政部门的一份调查显示,仅2015年,我市殡葬管理处火化量约为3800具,办理骨灰寄存2000件,办理骨灰迁出2300件,遗体火化未办理骨灰寄存的和迁出的骨灰大部分都装棺再葬,造成大量的土地、林地和木材资源浪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同时也给森林防火埋下了隐患。
    为提高土地利用率、尊重和保护自然生态、减少安葬活动对森林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破坏、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市政府对各种葬式葬法进行了认真分析调研。由于树葬既满足人们处理骨灰要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又解决了困难群众因买不起公墓而散埋乱葬的问题,同时统一的管理还会有效解决上坟烧纸等陋习对森林的危害。所以,我市明确了以建设树葬为切入口进行生态节地安葬方式的探索,并将建设公益树葬纪念园纳入了2015年度惠民实事工程。
    2015年4月,市民政局向市政府提交了《建设城市公益性树葬初步方案》。经市政府协调,市林业局积极谋划,大力支持,无偿提供公益树葬纪念园所需林地。市民政局积极推进项目实施与管理,与林业局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规划设计和选址等有关工作。市林业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与民政局联合对项目面积、位置、树种、防火安全等需求进行科学论证,并对市区周边国有林地逐一实地调研,最终选定位于西安区灯塔镇高古村的国有林地为生态树葬纪念园。
    为培育广大市民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我市加强对群众治丧观念和治丧活动的正向激励引导,通过报纸、网站、微信、殡葬服务机构等媒体和平台重点宣传、清明节等重要节点集中宣传和日常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引导人们重视精神传承,逐步革除陋习、移风易俗,自觉接受树葬、海葬等节地生态葬法,并从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宗旨出发,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响应生态安葬号召,做生态保护的先行者,为子孙后代留一片青山绿水,得到了部分市民的认可与支持。
    在规范管理和服务上,树葬纪念园坚持生态环保、公益惠民的理念,努力规范园区的管理与服务,注重保持园区整洁肃穆,引导市民文明低碳祭扫,为逝者亲属提供优美的祭祀环境。通过提供规范、温馨的殡葬服务,表达对逝者的尊重和怀念,又让响应树葬的市民感到荣誉感。制定了《辽源市公益树葬纪念园管理规定》,从安葬方式、祭奠方式、办理流程、提交材料、园区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详细具体的说明与要求。每个季度统一举行一次全免费安葬,用降解罐(盒)代替骨灰盒,以树木代替石碑,不留坟头,不留骨灰。统一举行安葬仪式,祭奠行为一律在墓园外的纪念碑前举行,严禁在园区摆放、焚烧祭祀用品。市民自己或逝者家属可在开放的园区自愿选择安葬树木、位置和安葬数量。安葬后不办理外迁事宜,园区内树木如枯萎死亡或遭盗伐,树葬纪念园将在原地免费续栽树木。
    “辽源的节地生态安葬工作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下一步,将着力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探索生态安葬补偿办法,加强安葬后续日常管理,强化人文关怀,提升服务内涵,让更多的市民响应生态安葬的号召,逐步解决散埋乱葬问题。”市相关部门领导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