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公安局强力推动《三十项措施》落地见效

辽源市公安局强力推动《三十项措施》落地见效

 

副市长、公安局长吴跃岩到利源铝业调研

市交巡警支队联合相关部门走进直播间开展宣传活动

实行省内异地缴纳罚款

网上申请“绿色通道”

消防审批“一站式”服务

严查药品,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抓获犯罪嫌疑人

自助填表,方便快捷

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

身份证异地领取

网上审批,预约办理

窗口服务,简化办事流程

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获取案件线索

严厉打击涉企犯罪

异地检车,方便群众

 

    省公安厅出台《吉林省公安机关激发创造创新活力助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三十项措施》(以下简称《三十项措施》)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动,全面贯彻落实,已取得初步成效,得到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2月15日,副省长胡家福在市公安局上报的落实《三十项措施》情况报告上作出批示:“辽源的做法值得其它地市学习借鉴。”5月3日,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承办的《辽源改革工作》简报刊发了市公安局出台《三十项措施》情况。人民公安报、吉林日报等主流媒体予以专门报道。目前,全市公安机关为企业主动提供服务900余家次,服务群众12000余人次,办理证照18000余本。

    领导重视 持续抓实
    《三十项措施》是省公安厅党委深化改革、服务发展、保障民生而采取的重大举措。市公安局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必须态度坚决、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重在落地见效。为落实好省厅《三十项措施》,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副市长、公安局长吴跃岩任组长,由市局常务副局长赵卫星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的贯彻落实《三十项措施》领导小组。同时,市公安局结合辽源实际,对省厅《三十项措施》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各县、分局和各部门、各警种的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具体部门负责和具体人员主抓。同时,将具体工作任务制成进度表,实行项目化管理,列表推进。

    营造氛围 广泛宣传
    3月24日,市公安局召开《三十项措施》新闻发布会,邀请辽源日报、辽源广播电视台、城市晚报、市政府门户网、吉D微风等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次日,辽源主流媒体在各自宣传载体上进行了广泛宣传。市公安局印制《三十项措施》宣传单10000余份,分发到各公安分局、各相关部门进行了广泛宣传。同时,各相关责任部门开展了个性化宣传,经文保部门主动对全市600余家内保单位进行了主动对接;出入境部门对全市所有涉外企业进行了上门宣传、主动服务;经侦支队先后两次到人员密集的街路进行集中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单8000余份,切实提高了群众知晓率。通过广泛深入宣传,使《三十项措施》真正融入到百姓之中,感受到公安机关主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态度、决心和务实行动。

    督导检查 强力推进
    没有强有力的督导检查跟进,一些措施就容易浮在面上。副市长、公安局长吴跃岩先后五次在局长办公会议上调度《三十项措施》落实情况,听取了各责任部门关于《三十项措施》进展情况汇报。市公安局党委成员分别有19人次深入分管部门和县公安分局进行督导检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市公安局警务指挥部每周调度一次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并下发通报,指出问题,提出要求。同时,警务指挥部会同督察部门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县公安分局和相关责任单位,督导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深入推进。

    全面发力 成效显著
    全市92项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市政府行政审批大厅,实现“一站式”审批服务。出入境管理部门免费为10000余名群众提供照相服务,为群众节省资金达20余万元。治安部门与市食安办成员单位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违法犯罪实施综合监管。截至目前,全市共破获部督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食品案件2起,逮捕78人,端掉黑工厂2个,黑窝点10个,涉案价值8300余万元。经侦部门共受理涉企案件29起,破案30起,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市交巡警部门于2015年12月1日,在全省率先开通了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互联网预约选择机动车号牌等10项业务。推行记满12分驾驶人网上教育学习培训业务取得实质进展,6月1日已正式实现网上教育培训。

 

    本版稿件由 崔建 采写
    本版图片由本报记者 刘鹰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