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一行成员到我市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一行成员到我市调研

 

    本报讯(记者 张莹莹)6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赵亚忠携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一行成员到我市,就我市新《预算法》贯彻落实及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等情况进行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晓波,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及县(区)人大相关负责同志,部分市、县(区)人大代表参加调研会。
    新《预算法》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它反映了现代预算管理的基本要素,是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有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建立透明预算制度、细化预算编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以及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对预算管理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的要求。
    会上,我市汇报了关于新《预算法》贯彻落实情况、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及开展预算审查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建议。
    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重要手段。我市准确理解和把握新预算法的精神实质,坚持用法律引领和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创新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机制,将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进一步规范细化预算编制,把握预算决算审查的重点内容和人大对政府预算执行监督的环节和重点,把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做实、做细、做准。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注重发挥经济领域专家的参谋助手作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预算安排的意见建议,发扬预算民主,提高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推动预算公开,增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实效,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地方人大预算审查和监督工作。 
    会上,各县、区及市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分别汇报了关于新《预算法》贯彻落实、财政预算审计及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等情况。
    在听取汇报后,省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领导就《吉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修订征求了意见;对我市新《预算法》贯彻落实情况及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给予肯定。同时,就加强和改进预算审查监督提出了具体要求意见,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来落实预算公开和责任追究,努力提升预算审查监督的层次和水平,进一步提高预算监督的科学性、整体性、宏观性和建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