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公园”的由来 (二)

 “龙山公园”的由来 (二)

 

    汪启运的诉状并未得到认可,西安县公署认为,戒利和尚开垦荒山兴建公园是1913年的事,这期间戒利和尚不断建设完善公园设施,广植树木,修建亭台楼阁,而汪启运为什么三年后才来告?县公署以“其中另有原因,切勿兴讼”驳回诉状。事隔不到一个月,汪启运再次起诉,坚持要回自己的土地,西安县公署怀疑他的地契是伪造的,诉状又被驳回。
    后来,戒利和尚在扩建公园涉及拆迁时,又有一些龙首山原住户一齐起诉他,矛头直接指向他假公益而谋私图,“恶僧”“奸僧”的字眼反复出现在诉状上,原住户们纷纷要求将戒利和尚逐出西安县。可是,戒利和尚认为,当初在龙首山上修建公园时,自己递交了呈文,是得到西安县公署的批准,因此,没有因众人的不断起诉而放弃扩建公园,仍然坚持圈地建园。然而,先后有二十余位龙首山原住户起诉戒利和尚,反对圈地扩建公园。这其中最有名望的是西安县道教应寿宫住持王坐全。这位道长不仅指责戒利和尚“以公益之名,行利己之私”,同时向西安县公署递交禀文,要求扩建庙基。一时间,和尚、居民、道人各说各的理,争执不休。
    西安县教育公所所长崔广琳想到一个解决三方争执的好办法,那就是把龙首山的地归为学产,这样既避免了僧、道、民户互争之事,又有了建奎星文庙的位置。崔广琳说,龙首山正好与学务公产相邻,不如归为学务公产,为培养子弟和人才所用。和尚还管理他以前的公园,道观也不用扩建,居民的赋税交给教育公所以补教育经费不足。
    西安县公署马上派员汇同崔广琳重新丈量龙首山,登记核对所有民户地契。历时两个多月,所有的民户连同和尚、道士都重新登记了土地,唯一没有领回土地的就是第一个告状的汪启运。 (档案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