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公园”的由来 (一)
“龙山公园”的由来 (一)
辽源的龙山公园是依龙首山而建,坐落在市中心地带,占地面积19公顷,楼映苍山,苍山衬楼,景致壮观。是人们观赏自然风光、鸟瞰城市风貌和休闲娱乐的一个好去处。
清末民初时的龙首山称大疙瘩山,重峦叠嶂,草木葱茂,山前有辽河,远横倒木为桥。春夏花放、鸟喧、水流、人寂,在山南偏西处,建有一座佛教寺庙,山的南麓依山傍水建有道教应寿宫,山下是西安县城,风景别有洞天。
寺庙中的住持叫戒利,法号莲西,在山间巡游时,见龙首山上景色美好,便产生了建立公园的想法。于是,经过一段筹划,于1913年10月,戒利和尚向西安县公署递交了一份禀文,称愿意自己出钱,行公益之事修建公园,并要求在公园内建造一座寺庙。
戒利和尚的善举得到了西安县公署马知事的大力支持,批准戒利和尚在龙首山上建公园,公园用地也很快批了下来。戒利和尚如愿以偿地在龙首山上建起了一座规模不大的公园,取名维摩罗诘公园(梵文,意为净名),龙首山第一次以“公园”的名称载入史册。
到1914年,龙首山上虽然建立了公园,但是山下的居民仍有到公园中放牧的,因此破坏公园的花草和林木。戒利和尚又向西安县公署提出禁止在公园中放牧的请求,西安县公署专门派人前去保护公园的花草和林木。
1916年,西安县清丈局重新清理田亩和丁口,登记新垦荒地。戒利和尚借此机会想扩建公园,于是又向西安县公署呈上禀文。
戒利和尚的提议,又一次得到西安县公署的批准,并准备重新丈量龙首山,还要给他颁发土地执照。
也许戒利和尚想不到,就是这一纸禀文,将他拖进一场长达六年之久的事非之中。当时的龙首山并非是完全的荒无人烟,原来也有住户。扩建公园要涉及原住居民的“拆迁”问题。1916年6月,就在戒利和尚扩建公园施工时,一个叫汪启运的人将戒利和尚告至西安县公署。说戒利和尚“建公园占据了民产”,他手中有四张地契共计六十三亩零九厘六毫,这四块地刚好就在龙首山上。因为龙首山“砂石硗脊,不堪耕种,故未开垦”所以,汪启运离开西安县到外地谋生,1913年回到原籍。他要求公署帮他追回土地,并严惩“恶僧戒利”。(档案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