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纵火毁财案
东辽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纵火毁财案
本报讯 近日,东辽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员于跃、孟凡刚在现场勘查过程中,经过追踪现场足迹抓获犯罪嫌疑人,破获一起纵火毁财案。
2016年5月15日8时30分,建安派出所接到东辽县建安镇榆泉村二组村民姜某报警称其家中房屋起火,屋内家电等物品被烧毁,共计损失90000余元,怀疑是被人放火。当日9时50分,建安派出所向刑侦大队通报案情,请求派技术人员现场勘查。刑侦大队派技术员于跃、孟凡刚立即前往案发现场。经现场勘查后,刑侦大队技术员在现场发现成趟嫌疑足迹,两名技术员顺着足迹追踪。由于近日连续下雨,地面非常泥泞湿滑,虽然粘得满脚是泥,但两人仍然坚持追踪,经过山坡、田地、土路,追出两公里左右,一直追踪到建安镇榆泉村一组一民宅内,在该宅内的灶坑里发现粘有泥土的鞋、袜子、裤子,屋内有一名男子神色慌张、谈吐不自然。两名技术员对该男子进行盘问,起初该男子拒不承认放火,但技术员并没有放弃。由于灶坑内有鞋为证,两名技术员坚定信心,经进一步讯问,该男子交代了放火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李某(47岁,户籍地址:辽源市西安区灯塔乡高古村二组,现暂住:东辽县建安镇榆泉村一组),因其给建安镇榆泉村二组姜某打工养鸡,平时姜某对其态度不好,并嫌姜某给的工资少,李某便怀恨在心,于5月14日晚23时许,窜至榆泉村二组姜某家中,将后窗玻璃打碎进屋后,点燃被褥,然后逃离现场。回到住房后,李某将作案时穿的鞋、袜子、裤子塞入灶坑,准备烧毁时被两名技术员查获。两名技术员经请示大队领导后,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带至建安派出所进一步审查。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王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