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深化改革工作特点突出效果显著 具有可借鉴性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督察组到我市督察相关工作时认为
辽源深化改革工作特点突出效果显著 具有可借鉴性

    本报讯(记者 田蓓蕾)5月16日,以省委政研室主任、省委改革办副主任王冰为组长的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督察组一行到我市,就“关于开展中央和吉林省已出台改革举措落实情况和今年上半年改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察,并就我市现代农业建设相关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市委书记吴兰,市委常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孟祥杰及市、县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督察组在辽期间召开了落实改革方案、推进改革任务情况汇报座谈会、听取了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情况汇报,并就省市改革相关情况进行了座谈交流。
    近年来,我市按照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体部署,将深化改革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纳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统筹兼顾、与省同步、先易后难、任务明晰、分类推进的原则,快速启动、强化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阶段任务。特别是在落实中央、省综合经济体制改革中,我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积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民营经济银行发展,建立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开展重点城镇扩权试点,引导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落实完成了3项中央督查项目、5项省督查项目。
    同时,为切实抓好我市2016年确定的改革任务,市委改革办明确了落实《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意见》《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办法》《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方案》、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建立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10个深化改革重点督察事项。对此,我市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精心研究部署,明确推进改革重点任务;实行改革台账销号制度,强化改革任务主体责任;加大改革督察力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改革信息宣传,营造推进改革良好氛围;加强资料归档备案,提升改革管理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深化改革会议精神,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精准发力,狠抓落实,推进全市深化改革工作有序有效。
    督察组对我市落实“关于开展中央和吉林省已出台改革举措落实情况和今年上半年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高度重视深化改革工作,对中央、省委的任务要求有部署、有行动、有落实,效果显著。特别是对顶层设计有研究、改革方案有章法、改革工作有特色,有很多很好值得挖掘和总结推广的经验做法。督察组希望我市下一步要继续鼓励首创精神,大胆探索,并加大在基层寻找典型的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深化改革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当日下午,督察组一行先后深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教育局现代学徒制试点现场、云顶镇众望养殖合作社秸秆加工现场、牧兴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中德辽河源头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进行实地调研,对我市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实施水源地等生态保护项目给予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