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智为民所用依法治市勇当排头兵

法律服务智为民所用依法治市勇当排头兵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莅临指导“全省法律服务站建设辽源现场经验交流会”

省委书记巴音朝鲁视察我市法律服务站工作

省法学会会长李申学指导我市法学会工作

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姜德志指导我市法学会工作

省内市县法学会来辽进行工作交流

全国各地法学会来辽参观指导

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

深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深入部队官兵提供法律服务

进驻政法部门提供法律服务

辽源市法学会荣获“2015年度吉林省法学会先进法学会”称号


    辽源市法学会恢复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地方法治建设为己任,大力推进“法律专家服务站”建设,全面深化法学研究、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和自身建设,连续在北京、深圳、郑州的三次全国法学会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中国法学会、省市领导多次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坚持党的领导 组织建设取得新突破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群团工作,亲自指导帮助市法学会明确工作思路、厘清职责边界、完善组织架构、指导工作方向。
    组织架构日臻完善。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要求,在领导组织上,由市委副书记刘伟担任名誉会长,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吕兵任会长,政法部门有关领导任副会长,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相关人员担任相关职务的组织机构不断得到健全和完善。新的组织架构体现了联系会员更紧密、社会影响更扩大、工作能力更提高的特点。今年还增补了两名在法律工作一线、颇有建树、威望较高的法学会员为副会长,更体现出了法学会的社会性。各县(区)法学会都相应建立选举组织机构,并吸纳了大量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龙山区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市辖区法学会党组。
    职能定位更加科学。法学会作为法学、法律界的学术团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组建了党委政府法律专家顾问团,主动承担了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开展理论研究等六项工作任务。积极参与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要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邀请贺电等省内知名专家调研、论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邀请上海市社科联党组书记沈国明等专家进行“双百”法制宣讲。坚持组织开展应用法学研究活动。市委书记吴兰在2015年全市群团工作会议上对市法学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工作机制不断创新。2014年12月,省法学会会长李申学与市委书记吴兰签订了法治共建协议。市委副书记、原会长刘伟带队考察学习外埠经验,谋划组建法律专家服务站,组织会员法律服务。市政府为法学会恢复成立注入了200万启动资金。2015年,省法学会划拨50万元作为服务站经费。市委政法委将法学会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基层法学会和服务站调研指导,分管领导专门推进法学会工作,上下形成合力狠抓落实,效果明显。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中国法学会原常务副会长刘飏多次来辽源,深入法律专家服务站指导工作。


发挥法学会优势推进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


    市法学会充分发挥学会会员人才优势,抓住领导关注、群众关心,在法治建设、社会稳定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疑点和难点问题,找准位置、发挥优势,建言献策,当好参谋,法学会在全局工作的影响力不断增强。
    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市法学会抓住与省法学会法治共建契机,组织省法学专家参与辽源市依法治市实施意见的起草,研讨论证实施方案。地方立法权扩至所有设区市以后,市法学会主动与市人大和市政府进行联系沟通,满腔热忱地参与城市立法工作。比如,与市人大及城建部门组建了城市管理法学研究会,为人大立法建立专家库和智囊团提供信息资源,为推动城市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围绕加强水源地保护等问题,组织专家团队进行立法调研,做好水源地保护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准备工作。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市法学会组建了由12人组成的政府法律咨询服务团队,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面对重大疑难信访化解难题。市法学会在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建议政府采取购买法律服务、建立由第三方律师介入的工作机制,促成了市政府购买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吉林修保律师事务所等五个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集中依法解决复杂、疑难信访问题,收到了良好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
    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市法学会积极参与市政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法律服务工作。2015年协调政法、法制、发改、教育等部门,确定了司法改革试点、市农科院改制等22个法律服务项目。如:积极参与辽源农科院与北大荒种业进行混合制股份制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受到了好评。围绕辽源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建立了司法改革法学会研究会,邀请省法学专家研究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在组织架构、职能设计等顶层设计的确立上,发挥了重要的建设性作用。


创新服务平台 品牌建设取得新突破



    2014年5月,省法学会召开了全省法律服务站建设辽源现场经验交流会,我们也不断拓展法律专家服务站的法律服务的内涵和外延,打造成为服务地方发展的知名“法制品牌”。2015年初,省委书记巴音朝鲁视察辽源法律专家服务站并给予高度评价。
    明确“法律专家服务站”职能。市法学会把法律专家服务站定位于专业性、民间性、中立性和权威性,为争议双方提供了说理释惑的第三方平台,采取听证、解答等工作机制,会诊解决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疑难问题,让社会矛盾找到了一个理性平和的泄洪口;挖掘解决纠纷的新渠道,组织会员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群众就地就近就能得到法律专家无偿服务,让法律接到“地气”,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观念不断转变,化解了东丰县孙某、西安区杨某等一批信访“棘手案”“骨头案”。2013年以来,进京非访逐年同比下降70%以上,省委原书记孙政才给予高度评价。
    完善“法律专家服务站”管理体系。按照《全省法律服务站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研究建立“市法学会统筹指导、部门县(区)具体负责、基层单位共建共管”的工作体系,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负责的管理模式。研究制定了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研究建立了听证、解答、回访、化解等工作机制。制作揭示板,公布了法律专家电话、微信、QQ等联系方式,随时进行法律咨询,积极尝试利用“互联网+”对较偏远的乡村实行远程法律服务。同时,对全市96个服务站进行分类管理、分级保障,组织专职专家实行问诊、坐诊、巡诊式服务。与吉林大学法学院和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建立了教学实践基地,进行校地共建“一对一”服务;引导部门和乡(镇)社区挖掘调动本系统和本辖区法律法学工作者积极性,用身边的“土专家”解决身边的问题;召开了全市法律专家服务站现场交流会,总结推广盛世社区、红城社区等社区的典型经验,“法律服务站”的品牌也越做越亮。
    扩大“法律专家服务站”覆盖面。我们针对区域人群特点、矛盾纠纷类型、法律需求内容,推行差异化建站。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和群众的实际需要,在乡(镇)社区、政法机关、信访部门、医疗纠纷调处委员会、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建立了“法律专家服务站”,聘请法律专家进行法律服务。随着社会影响力的不断增强,法律专家服务站也由最开始的9个发展到96个,达到了乡(镇)社区和重要部门全覆盖。借助“智慧城市”建设,建立了全省首家“96896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聘请109名专家为群众提供公益性的法律咨询服务,通过转接、留言回拨等方式为百姓解答法律疑难问题,已受理咨询1万余人次,成为延伸发展全天候的“法律专家服务站”。今年,我们又组建了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律专家服务站,推广预备役服务站工作经验,实现了驻军法律服务全覆盖。


加强法学会建设基础工作取得新突破


    辽源市在全省率先成为市、县(区)两级法学会组织体系最健全的地级市,积极争取优秀会员加入。2015年,全市在原有会员488人基础上,新发展会员211人,新发展会员占43.2%,迈出了会员发展三年翻番的第一步。
    全面推进市县(区)法学会落实“五有”制度。在原有办公场所、有工作经费、有专职人员的基础上,去年,我们增加了有信息化办公设备、有工作制度两项。组织市县(区)选聘7名资深法律人才到法学会工作。市法学会连续两年为县(区)法学会注入5万元工作经费,为两个区法学会配备了交通工具。目前,市县(区)法学会均实现了省法学会“五有”要求。
    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双百”活动平台,采取“请进来”方式,先后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周峰和研究室刑事处处长周加海,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吉林大学法学院任喜荣、李拥军教授、省委党校乌洗尘教授等知名法学家举办专题法治辅导讲座。同时,采取“走出去”方式,积极参与国家和省法学会组织的对外学术交流活动,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司法改革为课题,积极组织开展研究交流活动,搭建了学术交流平台。组织人员到哈尔滨、嘉兴等地学习考察工作经验。举办了司法考试培训班,对全市100余名会员进行辅导。2015年,我市司法考试通过率提高了3个百分点。
    进一步加强工作考核。研究制定《全市县(区)法学会考核办法》,将法学会工作纳入综治考评重要内容,建立考评机制,明确量化考核标准,组织开展了“十佳法律专家服务站”“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评选表彰活动,整体推动了法学会工作的提质提标。2015年,全市法学会工作在全省考核评比中位列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