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丹:停不下来的“理事”
于丹:停不下来的“理事”
本报记者 张莹莹
多年来,西安区法学会紧紧围绕西安区经济发展大局,团结全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等活动,也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司法行政人员。于丹,就是其中之一。
于丹在2012年加入西安区法学会,成为了一名理事。从那天开始,于丹便把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作为己任,结合西安区工作实际,带领同事积极谋划法制宣传活动。
法律意识从小培养。为了让孩子们从小开始了解法律,于丹刚进入法学会不久就开始探索学校法制教育新路子,在全区各个学校广泛开展法制课、警示教育、法制广播宣传等活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健全学校、家庭、司法、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截至目前,共组织法制课50余节,法制进校园活动20余次,受教育人员达3万余人。
于丹是典型的“80后”,做事勇敢干练,对待工作始终都有一股执著的精神,不管多难都会坚持下去。翻阅卷宗、不断学习法律法规、与基层司法工作者交流工作、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想法……这些是于丹每天都要去做的,有时为了实施一个法制活动,甚至要加班到半夜才能回家。“在工作上投入多一些,对家庭和孩子的照顾就会欠缺一些。但是我觉得能够尽自己的一点力量对身边的人付出多一些,也是值得的。”于丹对记者说。
于丹还担任西安区司法局副局长一职。作为一名司法行政人员,她始终把提高百姓法律意识作为自己的使命,把营造全区依法办事良好的法制氛围作为自己的责任,不断探索法制宣传的新路子,将法制宣传和百姓的需要结合起来,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让百姓时刻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
西安区泰安司法所所长王淑敏这样评价于丹:“她对司法所的工作要求非常严格,经常沉到基层指导我们司法所的业务工作,提出一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她的敬业精神经常鼓舞着身边人。”
2014年末,在法律进社区中,于丹带头在我的家园广场组建了我市首个法治文化广场,总投资40余万元,占地5000余平方米,广场设有大型LED显示屏、16块大型法制宣传栏和法制文化长廊,并录制了“法制西安”“法制面对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节目,为老百姓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于丹说:“身为一名理事,应该起到一个模范带头作用,把全区的法制宣传活动继续开展得有声有色,让我们西安区在经济发展改革的大潮中能够勇往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