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通告
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通告
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我市市县乡领导班子将陆续进行换届。为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我市换届工作平稳健康顺利进行,现将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提出的“九严禁”纪律规定通告如下。
一、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严禁跑风漏气,对泄漏、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全市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全市换届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九严禁”等换届纪律问题积极举报。
受理机构: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办公室(举报中心)
地 址:辽源市辽河大路4227号,市委办公大楼
邮 编:136200
举报电话:(0437)12380
短信举报平台:13324377868
举报网站:http://www.jl12380.gov.cn/ly
中共辽源市委市县乡换届风气监督领导小组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