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大力加强廉政建设

出真招  见实效 
东辽县大力加强廉政建设
李寒 李洪波

    今年以来,东辽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源头治理、教育防范和制度建设。出真招、见实效,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在“放权”上求实效。全面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干预。放权给市场、还权于企业,提高改革措施的协调性、配套性,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优化服务,让简政放权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继续深化减权限权,防止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在“管理”上求创新。推行“互联网+政务”模式,实现网上申报、审查、反馈、审批,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和项目审批效率。全面推行并联审批模式,减少审批环节,实行同步办理。结合权力清单编制工作,公布每一项审批事项需要提交的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流程图等信息,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服务”上求突破。从“列目录、砍证明、简流程、推共享、严问责”五个方面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按照五个“再砍掉一批”的要求,砍掉一切无谓证明和繁文缛节。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保证政府各项规划目标和对社会作出的承诺得到落实,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逐步以政府诚信带动企业诚信和社会诚信。
    管好用好政府的“钱袋子”。完善政府预算体系, 将政府收支一律纳入预算,强化支出预算约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压缩一般性开支,特别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增长,尽可能地节约资金用于教育、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等方面。对党员干部侵占挪用贪污专项资金的行为,严查重处,绝不姑息。管好用好公共资源。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透明。全程监控土地使用权出让、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公共资源发挥应有效益。严厉查处公职人员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参与虚假招标等违纪案件,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严格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的“守护神”作用,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监督实现全覆盖,对民生项目资金进行重点审计,对政府投资加强监管。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影响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问题,确保资金安全,防止滋生腐败。
    强化激励机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通过监督检查,确保每个目标、每项任务、每个要求都有部署、有落实、有结果。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改革事项、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党员干部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考核,年终评先评优,并把考核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和职务调整的重要依据,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推动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强化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切实管用的问责制度,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的,严肃追究责任;对抓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绩效不高的,公开曝光和严厉批评;对因贻误工作而造成严重影响的,问责追究。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逐项拉出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细化整改措施和责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落实《吉林省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懒政怠政等问题严肃问责。
    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部署、亲自抓落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查“四风”问题。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委具体规定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坚决查处违反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和使用有关规定的问题;坚决查处滥发补贴、奖金等问题,以及其他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的享乐奢靡之风,让群众充分看到执纪严、处理重的信号,确保“四风”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坚决惩治腐败。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查处发生在政府系统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把村级财务、惠农政策、退耕还林、村级道路、移民搬迁、精准扶贫、城乡低保、公益性岗位设置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民生工程项目领域作为重点,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