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谍法》知识问答(二)
《反间谍法》知识问答(二)
接4月15日本报第三版
8.为什么说反间谍工作必须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反间谍法》规定,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在对外开放的形势下,反间谍工作面临的情况更复杂。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活动有着高度的专业性,必须有高水平的专门机关开展专门工作,才能予以及时发现和有效的防范打击。同时,反间谍工作只靠专门机关的专门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群防群治,形成牢固的人民防线。有了人民群众的支持,我们才能及时发现隐蔽敌人各种非法活动的动向和线索,才能及时获取和掌握隐蔽敌人各种非法活动的证据,才能有效采取各项措施制止和打击隐蔽敌人各种非法破坏活动,才能有效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亿万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是国家安全利益最可靠的保障。
9.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享有哪些权利?
《反间谍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享有以下权利:
(1)因协助反间谍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2)对协助反间谍工作有重大贡献的个人,有权要求国家安全机关给予奖励。
(3)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并有权要求国家安全机关及有关部门及时告知处理结果。
10.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应当承担哪些义务?
根据《反间谍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1)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
(2)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
(3)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4)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5)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
(6)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7)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
法律责任篇
11.根据《反间谍法》规定,哪些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1)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或者明知是间谍活动的涉案财物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根据《反间谍法》规定,哪些行为应当负行政责任?
(1)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2)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3)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4)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打击防范篇
13.什么人容易被境外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策反运用?
有条件接触国家秘密的公职人员、军人、科研单位工作人员、重要科研企业员工、高校师生等人群,是境外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长期以来策反运用的重点对象。当前,境外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策反运用的对象呈现出多样化发展趋势,普通的军事爱好者、军事基地周边居民甚至普通公民都有可能被策反运用,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搜集情报的工具。
14.为何高校学生容易受到境外间谍的“青睐”?
一方面,大学生在高校里接触到的经济、技术、材料等领域的资料或者参与的课题、项目,对境外间谍机关来说可能有情报价值;另一方面,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不强、社会经验不够丰富,有的大学生家庭经济条件不好,需要寻找一些经济来源以支持学业。境外间谍人员往往利用网络求职论坛,用做兼职收集文献资料、发调查问卷之类的名目,以丰厚的酬金为诱饵,吸引学生为其搜集、窃取情报。一旦“上钩”后如果想退出,境外间谍就会采取威胁、讹诈等手段逼迫学生继续为他们工作。另外,境外间谍组织也会介入大学生的求职过程,支持、鼓励其报考涉密的单位,企图将学生发展成为安插在我涉密单位的“钉子”。
15.大学生如何增强反间防谍意识?
(1)牢固树立国家安全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牢记“没有永久不变的国家友谊,只有永久不变的国家利益”,克服麻痹思想,提高识别能力,特别是在与境外人员接触时更加需要严守国家秘密。
(2)善于识别各种伪装,发现境外人员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行为,有从事间谍活动的嫌疑时,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或高校保卫部门报告。
(3)出国学习、旅游前,应了解、掌握维护国家安全有关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坚决抵制境外间谍组织、敌对势力的策反、拉拢、威胁、利诱等行为。
16.媒体报道的间谍案件中,网络勾联策反是指什么?
网络勾联策反,是指境外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跨国公司、境外记者、刊物编辑、军事爱好者等身份,以学术交流、投资评估、发表文章等名义,利用互联网的开放、便捷、隐蔽等特点,通过电子邮件、MSN、QQ等网络联络工具,针对特定网络用户开展的渗透、策反和窃密活动。
互联网的兴起使得传统间谍手段显得代价高昂,通过网络勾联策反既增强了间谍活动的隐秘性,又降低了风险和成本。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人,庞大的网民群体对境外间谍机构来说是最廉价的情报源。不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正是看准了这一点,频频对我网民实施网络勾联策反活动,采取“漫天撒网,重点捕鱼”的战术,将急于挣钱又缺乏防范意识的网民发展成为其服务的情报人员。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利用互联网勾联策反我境内人员后,为了及时、隐蔽地向被策反对象传递情报经费,通常会要求被策反对象利用虚假证件或窃取他人证件开设银行帐户,将间谍经费通过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地下钱庄”、国际转汇款等方式付给提供情报的境内人员。境外间谍机情报构利用互联网进行勾联策反活动,具有隐蔽、快捷、安全、便利等特点,对我国家安全造成了重大危害,需要引起广大网民的高度警惕。
17.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如何对我网民实施勾联策反?
国家安全机关在破案过程中发现,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主要通过以下手段对我网民实施勾联策反:在网上交往过程中,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对不同网民的身份,设计编造“军事刊物记者”、“研究机构工作人员”等虚假身份,对急于寻找工作机会和赚钱的网民进行感情拉拢和金钱诱惑,从要求搜集价值不高、敏感性不强的普通信息开始,逐步发展成为其伺机搜集情报工具,甚至直接提出以金钱收买情报。在感情拉拢和金钱诱惑产生初步效果后,境外间谍人员便会对策反对象进行一定的信息甄别、加密传输、反侦查等技能培训。对可能提供有重要价值情报的策反对象,会向其提供专用加密工具、传授专用加密知识和传递文件的方法,教授其通过分割加密、多次加密或者将情报隐藏在音频、图像文件中发送到境外专门设立的网站等多种方式传递情报。对已策反的网民,还会要求其在我内部网站上植入病毒程序,以大批量直接获取情报。
18.公民如何在日常交往中增强保密防范意识?
(1)学习保密常识,接受保密教育,正确认识保密与窃密的斗争,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2)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对外交往中坚持内外有别,在现实生活和网络交往中不要随便涉及我重要涉密单位的内部人事组织、科研进展、技术成果和经济建设中各种未公开的数据资料。凡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回避或按上级的对外口径回答。
(3)在与境外人员接触时不要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记有秘密事项的记录本。对方向我索取科技成果、资料、样品或公开询问我内部秘密时,要区别情况,灵活予以拒绝。
(4)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要带境外人员参观或进入非开放区域、场所;不准境外人员利用学术交流、讲课的机会进行系统的社会调查;不要填写境外人员发放的各种调查表,或替他们撰写社会调查方面的文章。
(5)在新闻出版工作中,要注意保密原则,不要随意刊载有关国防、科研等事关国家秘密的事项。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在国外刊物上发表文章,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要为境外人员提供或代购内部读物和资料。
19.公民发现失密、泄密和窃密情况时应当如何处理?
公民发现有可能失密、泄密和窃密的情况时,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1)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
(2)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
(3)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
(4)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的。
20.中国公民在境内外受胁迫或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间谍组织,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应该怎么办?
中国公民在境内受胁迫或受诱骗实施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一定要悬崖勒马立即停止,并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报告。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间谍组织,从事危害我国家安全的活动,应当及时向我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争取宽大处理。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21.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时应该怎么办?
公民和组织发现有人涉嫌从事间谍行为时,应当立即拨打举报电话:12339,向吉林省国家安全机关报告,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