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正气润辽河(上篇)

《吉林日报》记者 隋二龙


    在我省西南部辽源,人们经常能从报纸、电视、广播、网络里“目睹”志愿者们在社区、在广场,以各种方式传递着见义勇为的“城市精神”。如今,见义勇为的优秀品质已经汇入了辽源这座充满生机与活力之城的脉管,与转型城市的发展同步跃动……
    每一个辽源人都清楚:弘扬社会正气,汇聚一曲高扬时代主旋律的壮歌,他们义不容辞!
    社会关注,激励之中弘扬正气
    从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成立之始,辽源市各级党委、政府就把见义勇为工作同其他工作一道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巩固“政府倡导、部门协同、基层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辽源市委、市政府还把见义勇为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和平安城市建设之中,把见义勇为工作写入市党代会、人大会、政协会的工作报告。市委把见义勇为工作写入全市精神文明工作要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市政府把见义勇为工作列入年度惠民实事工程,制定考核措施。
    在强大推力下,见义勇为和谐正气之风润泽辽河两岸。
    目前,辽源市各公安分局、乡镇派出所、社区共建立73个基层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站),实现了“五个一”,即一块牌子、一名专(兼)职见义勇为工作员、一个工作规范、一块宣传阵地(宣传资料)、一支见义勇为志愿者队伍。为使工作常态化运行,辽源市创新机制,开展“四个百工程”,即建百支见义勇为志愿者队伍、组织百场平安文艺演出、百名遵章守纪见义勇为好司机评选、百名好平安志愿者评选。制定下发《全市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工作规范》和《关于及时做好发现、申报、评审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通知》,确保见义勇为工作扎实推进。
    为不断彰显见义勇为基金会影响力、公信力,定期召开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扩大)会议,报告工作、通报财务收支情况、组织学习相关资料和文件精神。评审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对见义勇为人员“涌现一个评审一个,随时审批随时表彰”,2012年以来已及时评审确认8人。
    模范感召,正义之歌唱响辽源
    良好的群众基础,为人人争当见义勇为模范,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实堡垒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辽源市有4人被授予革命烈士称号、5人受到国家表彰、15人受到省级表彰、12人被载入我省见义勇为英雄名录;
    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荣获全国第八届、第九届见义勇为城市奖;
    2012年,辽源市见义勇为工作综合考评位居全省第一;
    2012年,辽源市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被评为省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同时被省志愿者协会聘为常任理事单位;
    截至目前,辽源市已组建见义勇为志愿者团队118个,发展志愿者近万人。志愿者们在各自岗位上诠释着见义勇为精神的同时,每天穿着见义勇为字样的T恤衫、佩戴见义勇为标识的绶带、悬挂见义勇为横幅,活跃在大街小巷、广场社区,积极当好宣传员、调解员、治安员、帮教员、帮扶员、信息员,使见义勇为志愿者全民化,队伍规范化,志愿服务领域多样化,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常态化。 (转自《吉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