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

    本报讯(记者 于芯)4月14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谷云山带队,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铁友,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组成的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检查。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白三迎及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辽源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国能辽源生物发电有限公司、辽源市东升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大唐辽源发电厂、辽源经济开发区友谊热源有限公司、碧海云天浴池、清河大众浴池等地进行实地检查,详细了解发电机组脱硝改造和布袋除尘器提效改造项目、细颗粒减排项目、机动车环保检测、75吨锅炉脱硫技改项目及燃气锅炉、太阳能和地热源泵等方面环保设施运行及使用情况。随后,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汇报,并与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交流座谈,提出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过程中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宣传到位,措施得力。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大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强化燃煤小锅炉整治、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和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中,做了大量切实有效的工作。同时,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到位,规范了执法管理行为,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环境意识和法治意识,“绿色发展”氛围初步形成。
    就下一步工作,检查组强调,大气污染防治是综合治理的重要部分。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力度,着力提升广大群众环保意识;要以“城市建设管理提挡升级攻坚活动”为契机,开展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要加强环境整治工作,强化污染治理监管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绝不姑息;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切实完善医疗废物回收处理体系;要加大资金投入,对秸秆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研发和推广的投资扶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环保部门要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业务素质,真正做到将管理、服务、执法有机结合,使执法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