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县煤炭的开发与兴起(一)

西安县煤炭的开发与兴起(一)
    西安县设制建县以后,城区的规模不断扩大,人口迅速增加,工商业繁荣发展,到1930年前后便呈现出经济初兴的局面。
    辽东大地是大清国的基业发源地,被视为“宏基宝地”,所以大清国曾在辽东实行“矿禁政策”。西安县地处“盛京围场”禁地,是被严禁矿产资源勘查的。清朝末年,日俄列强争相瓜分东北,大肆掠夺矿产资源。大清朝不甘矿产资源就这么白白地流失,便于1898年7月,命贵泽办理奉天的矿务,在全省设立多处矿务分局,开展矿产调查。1902年,奉天省在海龙府设立矿政分局,统管西安、东丰、西丰、柳河、辉南五县的矿务事宜。
    1907年,清朝政府命军机大臣徐世昌为东北三省的总督。为恢复东北地区的稳定,快速发展经济,徐世昌派人赴港、澳及南洋等地招商,引进了大批南洋华商来奉天省投资。南洋华商在奉天省成立了南洋劝工会分会,以“劝业启智、振兴工商、挽回利权”为宗旨,对矿产进行详细勘查。勘查中发现东北很多地区含有煤炭矿苗。 (档案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