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宣传贯彻《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活动全面展开

我市宣传贯彻《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活动全面展开
    本报讯 由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已经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科学指导我市农村公路建、管、养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使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认真领会《条例》精神,确保《条例》执行到位、深入人心。经过市公路管理处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全面动员,一场为期40天的大型宣传贯彻《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活动已经于今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展开。
    市公路管理处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于年初就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认真动员,制定切实可行措施,着手进行各项准备工作,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这次大型宣传贯彻《条例》活动,市公路管理处将会同各新闻媒体联合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横幅、板报、标语、出动宣传车深入到各乡(镇)、村屯进行宣讲、发传单、宣传手册等多种宣传方式,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农村公路建、管、养氛围,为我市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助力加油。 (孙凤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