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吃饭”遭遇“规范”

聚焦民康路早市规范整治(二)
当“吃饭”遭遇“规范”
本报记者 王茵
    3月16日上午,市城市管理处邀请20位民康路早市业户代表,就早市规范整治相关事宜进行座谈。
    座谈中,业户与管理部门最大的分歧在于,一方认为,为吃饭、为谋生,挣点儿蝇头小利,就不应该有那么多约束。另一方则认为,城市要发展,要打造宜居宜业的生存环境,就必须要立规矩、有制度。
    座谈会上,许多业户代表在发言过程中一直强调,自己摆摊出早市不过是为了混口饭吃。而城管处工作人员则表示,只要摆摊,经营行为就必须规范。看上去,“吃饭”和“规范”似乎成为了对立面。
    “吃饭”和“规范”真的对立吗?显然不是!饭要想吃得好,规矩不能忘,规矩要想立得长远,也得让吃饭的人看得懂、做得来。?
    事实上,类似的座谈会并非首次。此前,在清理我市吉春路市场周边占道摆摊行为时,城管和业户代表也曾就清理问题进行座谈,彼时的座谈中,市人大代表王俊曾有过精彩发言:何必将城管与商贩对立起来,想一想,现在是诚信社会,商贩服从管理,规范、守法经营难道不是为自己树形象、赚人气吗?当然,城管在规范经营行为时,也应该多考虑老百姓的利益,双方尽量多换位思考才能把事做好。
    仔细想一想,王俊的话其实是再浅显不过的道理:“吃饭”和“规范”两者并不矛盾,只是守规矩的“吃饭”,接地气的“规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