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建设规范推进
我市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建设规范推进
本报讯 辽源市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坐落于市中心的一座四层办公楼内。经过功能改造,如今被赋予了新的职能:由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在社区服刑的罪犯开展矫正宣告、集中教育学习、心理矫治等执法及教育活动,成为我市非监禁刑罚执行的亮点工程,而且是目前全省唯一一家市级管理、设施先进、功能齐备的社区矫正专门场所。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事执法活动,专业性强,规范化要求高。为创新我市社会治理能力,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监管教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市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获批成立,于201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该中心隶属于市司法局,加挂龙山区、西安区、开发区社区矫正中心3块牌子,它的成立为城区内社区矫正机构搭建了执法平台。矫正中心分设监管矫正、心理矫正、教育矫正三大功能区,每一功能区下设若干功能室,配备了必要的教育设施、心理矫治设备及执法装备,实现了名称、标牌、用色、设施、功能“五统一”。按管理要求安装监控探头,设有监控指挥中心,实现了场所内监管无死角。中心还健全了奖惩、报告、宣告、集中教育学习、定位手机管理等多项管理制度,明确社区服刑人员应遵守的相关规定,使社区矫正执行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化的场所设施、严肃的入矫接收宣告仪式、每月的集中教育学习活动,无不强化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自2015年中心试运行以来,城区内司法所依托市矫正中心优势资源,在市司法局驻中心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下规范开展各项执法教育活动。截至目前,中心已累计组织入矫、解矫宣告34次,组织集中教育学习166次,参加学习2538人次,人员报到率达到90%以上,出勤率及教育效果明显提升。联合省心理服务专家团队为104名社区服刑人员建立专业心理健康档案,重点跟踪疏导100余人次,通过专门矫正机构并借助社会专业力量,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心理及行为恶习,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 (郭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