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司法局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

东辽县司法局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

    本报讯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依法行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改善消费环境,营造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法治环境,3月15日,东辽县司法局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在站前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掀起了一股全民法制宣传教育高潮,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活动中,东辽县司法局工作人员紧紧围绕“新消费,我做主”这一主题,设置专门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服务台,摆放法制宣传板,发放《百姓依法维权案例读本》等法律书籍800余册。同时,为前来咨询的百姓释疑解惑,帮助他们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法治环境。(薛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