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工作应知应会100问

森林防火工作应知应会100问

    一、林火基本原理

    1、什么是森林火灾?
    答:指发生在除城市市区以外,林地内失去人为控制,自由蔓延和扩张,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火行为,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森林火灾被联合国列为世界八大自然灾害之一,也是公共突发事件之一。
    2、森林火灾有什么危害?
    答:森林火灾不仅严重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而且会对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产生极大的危害,对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造成巨大威胁。具体危害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烧毁林木、烧毁林下植被资源、危害野生动物、引起水土流失、使下游河流水质下降、引起空气污染、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什么是森林燃烧三要素?
    答:森林燃烧需要森林可燃物、火源和氧气三者相互作用才能形成,这三者就是森林燃烧三要素,简称燃烧三角。森林可燃物指森林中所有的有机物质,如乔木、灌木、草类、苔藓、地衣、枯枝落叶、腐殖质和泥炭等,火源分天然火源(如雷点火)和人为火源(如上坟烧纸、烧荒和吸烟等),管好火源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
    4、根据燃烧空间位置,森林火灾的基本种类有哪些?
    答:一般分为地表火,树冠火和地下火三类:地表火是指火延地表蔓延,烧毁地被物,危害幼林、灌木、下木,烧伤大树干基和下部枝叶以及露出地面的树根,根据其蔓延速度快慢不同可分为急进地表火和稳进地表火;树冠火是指能引起林冠层燃烧的火,根据其蔓延情况又可分为急进树冠火和稳进树冠火;地下火是指在林地腐殖层或泥炭层燃烧的火,在地表面一般看不见火焰,只有烟,一直燃烧到矿物层和地下水的部位。
    5、引起林火发生的火源有哪几大类?
    答:引起林火发生的火源,通常可分为两大类,即天然火源和人为火源。天然火源是在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下产生的热源,主要包括雷击火、火山爆发、陨石降落、滚石火花和泥炭自燃等;人为火源是指人为野外用火不慎而引起火源,可分为生产性火源(如烧垦、烧荒、烧木炭、机车喷漏火、开山崩石、放牧、狩猎和烧防火线等)和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做饭、取暖、用火驱蚊驱兽、吸烟、小孩玩火等)。
    6、什么是完全燃烧和不完全燃烧?
    答:在森林燃烧过程中,由于氧气共给的程度不同,会产生两种不同的燃烧。(1)完全燃烧,在燃烧中氧气供应较充足,能将可燃物烧尽,放出较多热量,但燃烧后的产物不能再次燃烧,燃烧剩余物为白灰。(2)不完全燃烧,由于在燃烧中氧气供给不足,可燃物不能烧尽,只烧了部分,放出的热量较少,燃烧后的产物可以再次燃烧,燃烧剩余物存在黑炭。
    7、影响森林火灾的主要气象因子有哪些?
    答:影响森林火灾的主要气象因子有降水、温度、相对湿度、风速、风向等,这些气象因子与森林火灾的发生,发展密切相关,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测预报主要考虑这些气象因子。
    8、什么叫林火强度?
    答:森林可燃物燃烧时整个火场的热量释放速度称为林火强度,简称火强度。火强度是林火行为重要标志之一,实践中,常根据火焰高度判断火强度大小,火焰高度低于1.5米,为低强度火,火焰高度在1.5米以上、3米以下,为中强度火,火焰高度大于3米,为高强度火。
    9、什么叫林火行为?
    答:林火行为是森林可燃物点燃后,林火在发展、蔓延直至熄灭的整个过程中所表现的各种特性,林火行为包括林火蔓延速度、火烈度、火场形状、火焰高度、火强度、对流烟柱、火爆、飞火、火旋风、高温热气流等,其中林火蔓延速度、火焰高度和火强度是衡量林火行为的三大指标。
    10、风对林火的影响有哪些?
    答:风是影响森林火灾发生和蔓延的重要因素之一。风能带走林内的水汽,降低林内空气湿度,加速可燃物干燥,增大林火发生的可能性,风还能补充火场的氧气,加速燃烧进程,使火烧得更旺。同时,风还能改变热对流,增加热量水平流动,明显增加火头前方的热量,加速火的蔓延。在风力较大时,还能把火花和余火吹到火头前那些未燃烧的可燃物上,引起飞火,火灾中风向的改变还是造成扑火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总之,风速越大,火灾次数增加越多,火烧面积越大。特别是连旱、高温的天气条件下,风是决定发生森林火灾多少和大小的重要因子。
    11、山风、谷风对山地森林火灾蔓延有何影响?
    答:我国的森林大部分生长在高山丘陵地带,由于地形起伏,形成山地昼夜风向的不同,湿度、温度也不同,使林火受山谷风的影响较大。由于热力原因,白天为谷风,空气从谷底沿山坡上升,加速火向上蔓延;夜间为山风,空气从上坡向山谷吹去,使火向山下蔓延快。
    12、地形对林火影响有哪些?
    答:对林火影响较大的地形因子有坡度、坡向、坡位、海拔高度等。(1)坡度对林火的影响。坡度大小直接影响可燃物含水率变化,坡度陡,降水易流失,可燃物易干燥。相反,坡度平缓,水分滞留时间长,林地潮湿,可燃物含水率增大。坡度大小对热传播也有很大影响,上坡火,可燃物接收到的对流热和辐射热强度增加,因此增加火灾蔓延速度,下坡火则相反。(2)坡向对林火的影响。坡向不同,接受阳光的照射不同,温湿度、土壤和植被都有差异,一般南坡接受的阳光时间长,温度较高,湿度较低,土壤和植被较干燥,容易发生火灾,火灾发生后蔓延速度较快,依次为西坡、东坡和北坡。(3)坡位对林火的影响。坡位不同影响水、热再分配,通常在山上部和山脊,林地较干燥,可燃物易燃,火蔓延速度较快,在山坡顶部,火随时间变化较少,火强度低,较易控制,坡谷地带,一般可燃物数量多,一旦着火,火强度大,顺坡蔓延加速,不易控制。(4)海拔高度对林火的影响。海拔高度越高,林内湿度越低,相对湿度增大,地被物含水率增高,也就不易燃烧。当海拔更高,进入亚高山地带或分水岭附近,降水量明显增加,一般不易发生森林火灾,但海拔高通常风速较大,一旦发生火灾,会加速火的蔓延。
    13、昼夜变化对森林火灾蔓延速度有什么影响?
    答:昼夜气象条件差别明显,必然影响森林火灾的蔓延,一般来讲,白天尤其是下午气高温,风力大,湿度小,林火蔓延速度快;夜间气温低,风力小,湿度大,火势小,林火蔓延速度减慢,有利于扑救。
    14、什么是飞火?
    答:飞火是由上升气流将正在燃烧的可燃物(如正在燃烧的鸟巢、蚁窝、腐朽木和松球果等)带到空中后位移并飘洒到其它地区的一种火源,飞火的传播距离一般为几十米到数百米,有时甚至可达数千米或更远。
    15、什么是火旋风?
    答:通俗而言,火旋风即带火的旋风,这是高能量火的一个突出特征之一,也是产生飞火的直接原因。火旋风大小不一,小的直径仅50厘米左右,大的直径达100多米或更大。产生火旋风的原因很多,如强烈的对流,地面受热不均,地形差异或突变,风向突变,两个火头相遇等,无论山地或平原,无论大小稳定或不稳定,都能长生火旋风,一般在山地比在平原上发生火旋风多。在扑火过程中,扑火队员要十分注意火旋风对人身安全的威胁。
    二、森林防火管理
    16、什么是森林防火?
    答: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活动的总称。
    17、我国森林防火的方针是什么?
    答:我国森林防火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预防是森林防火的前提和关键,森林防火必须立足于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是指森林火灾一旦发生,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把握战机,采取各种措施,有效扑救森林火灾,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8、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怎样的管理体制?
    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森林防火工作。
    19、什么是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
    答:“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指重大事务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由行政首长定夺,具体日常行政事务由行政首长决定,行政首长独立承担行政责任的一种行政领导制度,这是一种适合于中国行政管理的政府工作责任制。
    我国森林防火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即是指省长、市长、县长、乡长“四长”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各级政府对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涵盖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全过程,预防要落实,扑救要措施到位,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我国长期以来在与森林火灾斗争中总结出的宝贵经验。
    20、衡量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是否落实到位有哪5条标准?
    答:(1)乡(镇)级以上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他办事机构是否健全稳定,高效精干。(2)森林防火指挥部是否明确其成员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区,签订防火责任状,加强对火灾预防工作的领导,并经常深入责任区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3)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是否纳入同级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总体规划。(4)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是否纳入本级财政预算。(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领导是否及时深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2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答:(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2)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3)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4)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5)检查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6)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7)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8)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22、我国将森林火灾划分为几个等级?
    答: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以上表述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3、怎样理解森林火灾“分级响应”原则?
    答:森林火灾发生后,基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24、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应组织采取哪些相应措施?
    答:(1)扑救火灾。(2)转移安置人员。(3)救治伤员。(4)善后处置。(5)保护重要目标。(6)维护社会治安。(7)发布信息。(8)火场清理。(9)终止应急响应。
    25、发生森林火灾该如何报警?
    答: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报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通全国统一的森林火警专用报警电话“12119”,报警时要注意做到,报告火情发生地所在的县、乡、村及具体地名山名,讲清火势大小或危害程度,报告报警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
    26、在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区特殊情况需要用火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止病虫鼠害等特殊情况确切需要野外用火时,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紧急任务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27、什么是森林防火联防机制?
    答:我国《森林防火条例》第7条规定: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确定联防区域,建立联防制度,实行信息共享,并加强监督检查。
    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包括建立森林防火组织、商定牵头单位、确定联防区域、规定联防制度和措施、检查督促联防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如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县与县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在森林火灾预防上,互相监督,在森林火灾扑救上,互相支援。
    为做好毗邻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确定联防区域和成员单位,组织成立森林防火联防组织机构,商定牵头单位及轮值顺序,制定联防制度,落实联防措施,实行火情通报和定期对话工作制度,强化联防协作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火情监测,火源管理,火情报告,防火检查等各项工作,共同负责联防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谁先发现火情,有谁先组织扑救,其他联防单位的扑火队伍也要迅速赶赴火场,共同处置火情,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遇有火情互相观望,坐视不理,接到命令行动迟缓,贻误战机的,必须追究联防单位的责任。
    28、为什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答:森林防火工作是社会公益事业,各级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予以经费保障,列入公共财政,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物质保障。按照以地方为主、国家适当补助的原则,目前国家每年用于补助森林防火基础建设的投资逐年增加。
    我国森林防火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相比,我国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林区道路等基础设施落后,难以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扑灭”,因此,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