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的“3·15” 共同的话题

    在消费者心中,每年的“3·15”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多少消费者期盼着能在这一天,使自己正常的消费权利得到维护;多少有关产品质量的案子,拖延至这天,为的是获得某种特定的效果;多少媒体记者,等着这一天“爆料”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件,希望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甚至期待产生轰动效应。总之,“3·15”这一天备受人们关注和期待。那么,人们为什么会对这一天如此关注呢?“3·15”给人们带来了什么?消费者需要一个什么样的“3·15”呢?假如没有“3·15”又当如何呢?


共同的“3·15” 共同的话题

“3·15”为什么如此受关注

    回溯历史,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目的是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从设立“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目的,我们可以看出“3·15”每年都会受到高度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和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人们关注这一天,并寄予很大期望于这一天,希望自己的切身利益得到最大的维护。

    这一天由于受关注程度高,因此,每年的“3·15”这一天都会让消费者异常期待。利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会在这一天通过各种途径维权;那些有责监管商品质量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部门会运用各种方式展示自己的工作成果;各种媒体则会马力全开,让各种有关“3·15”的新闻报道充斥各个电视频道或是报纸各个版面……这样备受高度关注的背后,值得每一个人去反思:在一定程度上恰恰反映了每年都会有很多人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试想一下,如果每一个企业或个体生产的产品都质量过关,广大消费者的维权通道都很便利,那么,还会有那么多的人期盼和关注每年的“3·15”吗?
    诚然,“3·15”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有很多消费者的维权愿望会在这一天实现,很多有关消费者权益侵害的案件会得到处理,很多关于不法商家会被曝光。但是,在这一天消费者所有的诉求并不能得到完全满足和解决,很多有关消费者权益侵害的案件还会悬而未决,依然会有很多不法商家继续走在违法的路上。尽管这样,“3·15”的存在无疑让人们看到了维护自身权益的希望,无疑督促了相关监管部门工作的步伐,无疑起到了震慑不法商家的作用。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3·15”才每年都会受到如此高度的关注。

消费者需要一个什么样的“3·15”

    经验告诉我们,每年的“3·15”前后,有关这个特殊日子的话题就会海浪一样汹涌而来。在众多话题当中,又有多少会涉及“消费者真正需要一个什么样的3·15”这样的话题呢?消费者真正需要一个什么样的“3·15”呢?记者在采访中通过和很多普通消费者进行沟通得知,很多消费者希望有一个能够让他们的消费信心越来越强的“3·15”。这样的“3·15”不是相关主管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积极组织各种各样的宣传活动的“3·15”,更不是部分媒体、网站和协会,打着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幌子,进行赤裸裸的敲诈勒索,借机敛财的“3·15”。实事求是地说,我们不能否定有关部门为“3·15”当天作为的努力,不能完全抹杀大多数有良知的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正是大多数有作为的部门和有良知的新闻媒体的辛勤工作,每年“3·15”这一天总有一些久病难医的消费沉疴得到治理;总有一些平日里或大行其道、或隐秘存在的霸王条款要被揪出,进而公示于众;总有一些不法的企业或生产者因为被揭露,而承担商业道德缺失的惩处代价。

    但是,我们如果满足于这样的成绩、故步自封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应当深思,正是由于在广大消费者身边还有很多这样随时都可能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东西存在,才会使得在“3·15”这天有那么多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例出现。但是,在这一天的大大斩获并不能从根本上真正唤起消费者的信心。等到“3·15”的脚步逐渐远去,很多假冒伪劣商品依然泛滥市场,依然会有消费者踏上艰难漫长的维权路……那么广大消费者真正需要的能够真正重振消费信心的“3·15”该是如何呢?这样的“3·15”能够推动消费大环境根本改善,能够促成一个成熟、诚信、友善的消费环境的形成,能够促进消费维权机制健全、强化监管力量到位及维权渠道畅通,能够让消费者离“买得舒心,用得安心,充满信心”的梦想更近。


天天都要“3·15” 消费维权才不难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固然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企业、商家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和认同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消费者维护了自己的利益。可是,等到这天过去了,消费者面临的整个消费环境是否能够得到根本改变呢?有人抱怨说:为什么“3·15”一年只有一天,如果每天都是“3·15”,相关部门整治黑心企业都果断些,人们就不会像现在那样担忧商品和服务质量了。从消费者的抱怨声中,我们可以看出很多人担心等“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一过,一切又照旧了,他们期待的是全社会每天都像“3·15”这天那样关注消费者权益、关注商品和服务的品质、关注整个消费环境的改善。可是,事实上却是,年年的“3·15”尽管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和改善消费环境方面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可是,消费者维权的长效机制还没能完全建立起来,有让维护消费者权益、惩治不法经营者变成一阵风的可能。
    众所周知,消费市场中的问题在“3·15”这一天被集中体现,但问题却不只是在这一天才存在。“3·15”消费者权益日的设立也不是为了运动式地解决问题,而是为了更好营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常态化社会环境。若要避免那种诸如“消费者维权在被集中关注几天后很快恢复平静,制假造假企业在偃旗息鼓一阵后又重操旧业”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全社会尤其是相关部门应当致力于消费者维权的长效机制的建立,实现对企业的监督变得常态化,满足广大消费者期盼每天都是“3·15”这个愿望。建立消费者维权的长效机制就要加大消费教育和引导,教育和引导消费者充分认识法律赋予其消费维权中的权利和义务,鼓励消费者敢于较真,教会消费者善于较真;就要完善维权体系建设,进一步整合市场监管力量,让消费者的维权诉求得到更加积极、明确的回应;就要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惩罚力度,做到违法必查、查必彻底,也要建立企业诚信数据库,进一步增加其违规成本。

农村也要“3·15”
    每年的“3·15”这一天,城市里的热闹是农村所无法比拟的,各种打假新闻层出不穷,各种维权宣传扎堆出现。可是,在“3·15”这一天,关于农村维权和打假的声音却很难听到。难道说农村无需打假,没有一个农民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吗?事实并非如此。作为面积较广、人口众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农村消费市场,由于经济条件和消费水平低,人们维权意识不高等原因,农村地区曾一度成为了“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的重要集散地。在当今维权朝着良性循环的轨道发展的大环境下,农民这一庞大的消费者群体中间,维权意识还稍显陌生,维权仍然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在农村,没有肥效的假化肥等生产资料,仿造的洗衣机、电视机等组装家电,冒牌的方便面、饮料、洗衣粉、牙膏等伪劣食品日用品仍然屡见不鲜,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的事件时有发生。
    如果说消费者在维权中处于弱势地位,那么农村消费者可谓“弱者中的弱者”。农民面对消费纠纷往往由于不了解维权流程和方式而选择忍气吞声。由此可见,农民的权益不能被忽视,农村更不应成为被“3·15”遗忘的角落。农村消费市场更应该成为相关部门监管和公众关注的重要地带,决不能出现重城市、轻农村的监管空白。说到底,农村消费维权不应留死角。因此,农村相对于城市更需要“3·15”,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来提高消费维权意识,打通农村消费者投诉维权的通道。维权意识的提高需要加强宣传,要切实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帮助农民提高维权意识。这就需要相关部门把工作做到位,做扎实,深入农村,深入基层。与此同时,千方百计地降低农民消费维权成本和简化便捷农民维权通道也需要进一步做好。

热论“3·15”

网友“大嗓深喉”:

    互联网发展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饿了可以网上订餐,家里脏了可以网上约保洁,想出门可以网络约车,日常用品都可以在网上买到,甚至身体不适都可以问诊网络……网络在给我们的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麻烦,我们在很多情况下会买到假货。“3·15”马上到了,我就期望以后会有一个比较规范的制度来保障网购的权益,网上打假的力度要更大一些。


网友“不让梦想老去”:
    作为一名商店经营者,我们也深知个别财迷心窍的黑心企业或商人的行为给消费者带来的伤害。这些不良的行为不但坑害了消费者,而且连累了同行,给整个行业都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3·15”就要来了,我的愿望就是商家都能重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商品和服务,不要让“3·15”成了对商家的批判日。

市民黄立军:
    我今年65岁,退休后时间充足,上街溜达的时间也多了。我每次上街溜达总能收到很多针对老年人的广告宣传,卖各种保健品的最多。我是不信这事,可是有的老人还真信。这几天,许多老人都去参加活动,有些人劝也不听,说自己不会上当。活动中,商家送上各种小礼物,哄得老人乐呵呵,背地里卖一些价格奇贵并无疗效的保健品,往往是老人退休工资的几倍。这样的现象我感觉得管一管。


评论

假如没有“3·15”……
    消费,是365天伴随民众生活必不可少的一个行为,每个消费者都想要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一年一度的“3·15”已成为中国消费者维权的一种声音、一种信念、一面旗帜。“3·15”在广大消费者心中被如此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因源于自身利益的考量。广大消费者实际上并非年年都希望在“3·15”这一天有多少黑心商家被揭露、有多少有损消费者权益的条款被曝光;他们期盼的不是有关部门在这一天集中火力为消费者维权,而是有关部门平时怎样加强工作,对消费者多一点“热脸”,切实地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消费者的权益。但是,那么多年了,老百姓依然集中在“3·15”这一天维权,这是从侧面说明我们的监管有存在漏洞的地方,这是广大消费者不愿意看到的。一年365天,广大消费者希望每一个人每一天都能平平安安,不用为消费品质量担心,每个人都能讲真话、做真事,让“假货”无处藏身,让“诚信”蔚然成风。那样的话,“3·15”就不必存在或是不会收到如此高的关注。
    从理性的角度看,我们相对于期待每天都是“3·15”,我们更期待,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不再需要用“3·15”这样的特殊日子来提醒保护消费者权益。一个成熟的商品社会、一个诚信的人文环境,是根本不需要有一个“3·15”的,更不需要所谓的天天“3·15”。若中国从此没有“3·15”,或者不再需要“3·15”了,那就意味着消费环境的根本改变,商家真正的把消费者当上帝了,诚信意识增强了,那种缺斤少两,以次充好,弄虚作假,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已经成了历史。因此,假如某天广大消费者不再对“3·15”抱有那么多期盼的时候预示着消费者不再需要“3·15”为其维权撑腰了,这样消费者才会真正地放心购物了。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李锋 采写
    本版策划 咸凯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