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人民法院为农民工追回“百万年薪”

本报记者 胡希伟 摄影报道


    1月28日,东丰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向农民工交付执行回来的110万元工程款。

    腊月将尽,正是合家团聚庆丰收、办年货的时节,可家住东丰镇的管会中却闷在家里独自抽烟。就在他满脸愁云的时候,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是东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打来的,告诉他:“明天到法院来一趟。”1月28日上午,管会中带着其他两名工友赶到东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见到一捆捆百元大钞静静地“躺”在指挥中心的桌面上,他们立刻明白了一切……
    2012年,家住东丰镇的管会中带领70多名工友成立了一个施工队,挂靠在松原市某建筑工程公司名下承揽建筑工程。可活儿干完了,钱却迟迟不到账,多次上门讨要,对方就是赖着110万元的工程款不给。“这不是白忙活了嘛,家里的老婆孩子都等着我们这些大老爷们赚钱养家呢!辛辛苦苦挣得血汗钱就这么被‘周扒皮’扒走了,我们这口气咽不下!”管会中说。2014年,看着一筹莫展的工友兄弟们,多次讨要无果的管会中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到东丰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并分析研判、予以执行的东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迅速部署、采取行动,运用远程查控系统,将该公司的资金账户冻结。2015年12月31日,执行干警远赴松原,从该账户中扣划工程款110万元至法院账户,为这70多名农民工追回了应有的薪酬,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领回血汗钱的管会中脸上终于有了笑模样。他说:“咱们的社会还是讲法理的,多亏了法院这些干警,让我们终于能过个舒心安稳年了。”
    严惩“老赖”,这个案例不过是东丰县人民法院执行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为解决执行难问题、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东丰县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惩教并施,严厉打击“老赖”,着力执行涉民生案件。在维护法律权威方面,他们利用财产查控系统,远程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一经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对拒不申报财产、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他们组织全局干警集中统计近年来未执行终结案件的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根据地域、职业、案件类型、履行情况等要素,对3500余名被执行人进行分类统计,建立被执行人信息库,对不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布,对“老赖”实行信用、消费“双惩戒”“严管控”,用实际行动向“老赖”树威、向人民立信,以规范执法保障社会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