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巧执行 唤回母子情

王华荣 由世阳

    近日,东丰县人民法院巧打“亲情”牌,妥善化解一起赡养纠纷案,重新唤回母子亲情。
    此案中,申请人张大娘含辛茹苦地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抚养成人,三个儿女现都已成家立业。按说应当是报答老人养育之恩的时候了,但却只有身在长春的二儿子做到了“养儿防老”,大儿子于某东和小女儿于某红均以自己生活困难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年近70岁的张大娘身患糖尿病,丧失劳动能力,在万般无奈之下,将两个儿女告上法庭。东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就该案作出判决:于某东每年向张大娘给付3000元赡养费;于某红向张大娘每年给付2000元赡养费。判决生效后,于某东没有履行给付义务,张大娘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考虑到如果简单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无疑是在已经出现裂痕的亲情伤口上撒盐,非但不利于解决矛盾,反而会让矛盾更加激化,甚至会彻底割裂母子亲情。同时,于某东家远在延边,要想化解母子矛盾,须搭建一个和谐、温馨的沟通环境,唤回母子亲情。
    于是,执行法官拨通了于某东的电话,用拉家常的方式,回忆张大娘不辞艰辛将于某东抚养长大的童年往事。“我们小的时候,生活困难、物资贫乏,就是那么艰难的环境下,父母也没有少了我们的吃和穿。现在,母亲老了,需要赡养,我们怎能不顾她的冷暖,说一句‘家里困难’就把自己应尽的义务搪塞过去?每个人都有老的一天,当我们老去,我们的孩子会不会也以我们现在的所作所为作为‘榜样’回敬给我们?”执行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执行法官的耐心感召下,在母子亲情面前,于某东终于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并承诺今后一定积极履行赡养义务。2015年12月20日,于某东带着妻子和孩子从延边赶到东丰县看望张大娘,亲自送来了3000元赡养费。张大娘激动地说:“我好久没见到我的大孙子了,我得给我孙子压岁钱!”说着便掏出1000元塞给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