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安全纳入新春“礼单”

本报记者 汪琳

    临近新春,本该曝出的都是些迎新春、过大年的高兴事儿,可从年前至今接连发生的深圳滑坡、山东平邑石膏矿垮塌等安全事故,让不少沉浸在辞旧迎新兴奋劲头中的人们不由得打了个激灵。
    眼下,各企业忙着年底业绩冲刺、餐饮行业开始着手准备家家户户的“年夜饭”、机关单位纷纷进行年终总结和盘点……大多数人将心思和精力放在了“快点买票回家过年”“赚得金钵满盆,体面返乡过年”“赶紧忙完手头的活儿,轻轻松松过年”上,可越是这个“节骨眼”,越不能松懈“安全第一”这根弦。交通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应统统被纳入到新春“礼单”中,成为老百姓真正必需的“福利”。借用一句广告词来说,“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安全礼’。”
    很多时候,我们看起来并不缺少安全法规、监管制度、防治预案、惩处标准,但为何“安全”经常会在某一环节失守,造成惨痛代价?究其缘由,无外乎这些东西大多时候被摆在那里当“花瓶”,而没有真正让它们“活起来”,发挥功效。一方面,执行人员、监管负责人的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工作“后知后觉”,总以为有了制度、法规就有了“护身符”,却不知安全需要未雨绸缪;另一方面,部分企业单位由于各方面的限制,缺乏能够精准排查安全隐患的专业人才,安全工作的后方力量不足。
    其实,生活中最应该了解危险的不是别人,恰恰是自己。我们扪心自问,对于墙上贴的安全标语、嘴里喊的安全口号、街道上挂的安全条幅,有多少人真正走心、牢牢记住?又有多少人将安全排在日常生活工作的第一位?也许,我们一个减速慢行的动作就能挽救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也许,我们再多停留3分钟,仔细排查一下车间机器、办公室电源等,就能避免一场灾难发生;也许,我们在购物时多看一眼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就能让自己和家人吃得更放心……可见,安全意识赋予我们的远比我们想象得更丰富。
    新春将至,我们逢人会问候一声“新春快乐”。此时,不妨再道一声“新春平安”,提醒对方也是在警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