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区:党建“走心” 筑牢基层堡垒
本报讯 2015年,西安区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党建的鲜明导向,出重拳、下猛药、强发展、促经济,切实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本领,带领人民走向致富路。
西安区全面制订下发了《基层党建目标责任制任务清单》,以“明确职责、明确任务、明确标准、明确期限”的方法,确保各项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责任到底”。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定期进行专门检查和督促,15位党组织书记在年底参加了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接受全区100名基层代表的评议审核。
西安区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并分别制定发展规划。同时,建立了区级领导和责任部门包保制度,目前,西安区4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已全部整改完毕。2015年末,年收入超过5万元的村达到17个,10万元以上的村4个。新力和龙背两个村也已成功申报了2015年省级扶持计划。继续深化社区体制改革,创造性地制定实施了社区建设“1+3”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居民自治、中心服务、社会协同”的城市基层治理“西安模式”。
在农村,继续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提标建设”工作,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达到12万元,活动经费达到1000元。实行“社区化”党建工作模式,“一站式”服务平台在村级组织覆盖率已达到100%。在社区,为每个社区投入服务群众专项经费达20万元。开展社区活动场所“千米工程”建设,确保社区群众活动的场所面积达1000平方米,专用于居民活动的室内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西安区在灯塔镇建立了党建办公室,配备了3名专职党务干部。在村级党组织建立了完善的村干部轮流坐班值班制度、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和村民事务代理制度。全年在市委党校举办了村书记及委员培训班1次;在社区举办职业教育培训307人;对全区200余名党务工作者进行了专题培训。同时,西安区实施了发展党员档案“三审三查”制度,实现了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公正、透明,共发展党员61人,并成立了西安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在“集中攻坚月”活动中,全区收集整理了924户非公企业信息情况,完善了党建工作台账。 (盛妍妍 赵梓雯)
西安区全面制订下发了《基层党建目标责任制任务清单》,以“明确职责、明确任务、明确标准、明确期限”的方法,确保各项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责任到底”。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定期进行专门检查和督促,15位党组织书记在年底参加了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接受全区100名基层代表的评议审核。
西安区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并分别制定发展规划。同时,建立了区级领导和责任部门包保制度,目前,西安区4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已全部整改完毕。2015年末,年收入超过5万元的村达到17个,10万元以上的村4个。新力和龙背两个村也已成功申报了2015年省级扶持计划。继续深化社区体制改革,创造性地制定实施了社区建设“1+3”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居民自治、中心服务、社会协同”的城市基层治理“西安模式”。
在农村,继续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提标建设”工作,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达到12万元,活动经费达到1000元。实行“社区化”党建工作模式,“一站式”服务平台在村级组织覆盖率已达到100%。在社区,为每个社区投入服务群众专项经费达20万元。开展社区活动场所“千米工程”建设,确保社区群众活动的场所面积达1000平方米,专用于居民活动的室内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西安区在灯塔镇建立了党建办公室,配备了3名专职党务干部。在村级党组织建立了完善的村干部轮流坐班值班制度、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和村民事务代理制度。全年在市委党校举办了村书记及委员培训班1次;在社区举办职业教育培训307人;对全区200余名党务工作者进行了专题培训。同时,西安区实施了发展党员档案“三审三查”制度,实现了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公正、透明,共发展党员61人,并成立了西安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在“集中攻坚月”活动中,全区收集整理了924户非公企业信息情况,完善了党建工作台账。 (盛妍妍 赵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