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就业援助月送“岗”到“位”

    就业服务援助现场。 本报记者 夏景明 摄

    本报讯(记者 李艳红)就业上岗是老百姓的基本民生需求。按照省、市相关部署,1月19日,市、县(区)就业服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就业援助月专项行动,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本地区确定的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因病致贫家庭成员、退役士兵等成为就业援助对象。
    为真正做到送“岗”到“位”,全市就业服务部门在日常就业援助工作基础上,将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开展走访普查,全面摸清本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底数,对辖区内新增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实名登记,紧紧围绕援助对象的就业需求,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根据就业援助对象的不同需求,依托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分类提供岗位信息、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并抓好跟踪回访。
    行动当日,全市就业服务部门及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联动举办专场招聘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手册等形式,在市区及乡(镇)、社区(村)开展政策宣传。据统计,全市“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会共有215户用工单位提供就业岗位1300余个,涉及100多个工种,600余人与用人单位达成合作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