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

    为做好2016年度全市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申报核定工作,方便和促进各参保单位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切实维护职工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等规定,日前,市医保局启动2016年度基数申报工作。申报时间为2016年1月3日至4月30日。 (勾铁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