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辽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15日辽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辽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宋春芝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市人大常委会在过去一年里,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监督工作创新发展,代表工作成效明显,民主法制和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为推进我市转型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会议要求,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辽源市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和全面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努力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深入开展人大监督和代表工作,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全面完成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我市“十三五”发展顺利开局和实现如期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