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辽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辽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6年1月15日辽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辽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辽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会议认为,《纲要》提出的“十三五”期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符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反映了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同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提交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辽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过去的五年是辽源转型发展实现新跨越的五年,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经济发展质量明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高,城乡建设取得新成效,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对外开放达到新水平, 民生社会事业全面推进,走出了一条具有辽源特色的转型发展之路,为“十三五”发展积累了丰富经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辽源长期积累的产业结构不合理、人才外流、产能过剩、资金瓶颈、生态环境容量有限等矛盾和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是辽源应对挑战、把握机遇、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全面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辽源已具备化解不利因素和加快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只要谋划得当、措施得力,把握好机遇,利用好自身优势,就一定能克服困难,化挑战为机遇,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会议强调,实现《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据市委对辽源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立足辽源发展实际和基础条件,把握“十三五”期间的重点任务,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以全面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加快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系统实施创新驱动、市场牵动、项目带动、开放联动战略,着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努力把辽源建成国家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市。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辽源市委的领导下,团结拼搏,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为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