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四季度“辽源好人”候选人名单
(上接第三版)
沈秉福,男,汉族,1956年出生,市第十七中学后勤主任。
自1999年担任后勤主任至今,沈秉福坚持每天清晨4点到校,从为住宿的学生准备早餐开始直到晚上6点半,把餐具的消毒工作做完才回家。学校的基础建设、锅炉维修、校园安全、学校备品、桌椅板凳维修,沈秉福都要亲力亲为。为了节约经费,他经常一个人栽花种草、修剪枝叶,用辛勤的汗水滋润着他所热爱的教育事业。
孙丽侠,女,汉族,1970年生,市实验中学教师。
从教22年来,孙丽侠一直担任班主任工作。她把每一名学生都当作自己的孩子,用爱心关爱每一位学生。工作多年,她已记不清感化了多少名学生,也记不清帮助多少位家长寻找离家出走的孩子。遇到困难学生她主动捐款,遇到残疾学生给予特殊关爱。2015年,她开颅手术后仅2个多月,就不顾医生劝阻,重返工作岗位,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高尚师德。
唐松,男,汉族,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东辽县职业高级中学教师。
任教20年,他始终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师德高尚,爱生如子,他是学生的良师益友。他坚信:只要关爱学生,相信学生,就没有差的学生。他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教会学生做人、做事,他用爱作阶梯、用情作纽带,引领学生健康成长。他教学业绩突出,曾被评为“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优秀个人”,三次被评为“市德育先进个人”,四次获得“县级先进教师”。
王博,女,汉族,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龙山区谦宁街小学教师。
从教18年来,王博不断学习教育理论,结合教学实践经验,逐步形成了独特的教学风格,受到领导、老师、家长的肯定及学生的欢迎。作为班主任,每逢学生过生日,王博都精心为他们准备生日礼物,自己出资为贫困孩子和孤儿订校服、购买学习用品;为生病的学生买药,被学生亲切地称为“知心姐姐”。
王艳萍,女,汉族,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市第四中学教师。
从教33年,王艳萍一直从事班主任工作,她以校为家,爱生如子。为了能让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住校生完成学业,她除了经常资助困难学生以外,还经常把贫困学生接到自己家里改善生活。为了把沉迷网络游戏的住校生找回学校,她曾在坑坑洼洼的施工路面上步行数公里,逐一网吧寻找,花了两个多小时终于把学生带回学校。
赵珍妮,女,汉族,1985年出生,中共党员,西安区人民检察院主任检察官。
赵珍妮针对未成年人群体的特征,创办了“周末办案”的工作模式,努力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回归社会寻找出路。她注重宽严相济,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思想上及时做好沟通,从而减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抵触心理,为他们真心悔过和自我觉醒奠定了基础。她注重剖析犯罪原因,积极引导、感化当事人,引导他们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并积极悔过。
周凤清,女,汉族,1965年出生,龙山区寿山镇黑牛村小学教师。
1985年,高中毕业的周凤清回到黑牛村小学担任代课教师,当时的黑牛村是有名的贫困村。望着孩子们那渴望的眼神,周凤清对乡亲们作出了承诺:只要村里需要,一辈子都在村小当老师。1993年,周凤清通过考试被录用为正式教师,一干就是30年。常年超负荷的工作,使她身患腰间盘突出、右侧半月板损伤等疾病,但是她仍然坚守在教学一线,为教育事业贡献着自己的光和热。
邸春荣,女,汉族,1963年出生,东丰县二龙山乡爱国村村民。
2005年,邸春荣的爷公公因病去世,留下80岁高龄的奶婆婆无法独自生活,奶婆并不是丈夫徐胜福的亲奶奶,而是爷公公后找的老伴儿。邸春荣并没有因此当作借口,而是毅然决然地承担起照顾奶奶婆婆的担子,这一照顾便是10年。邸春荣的公公婆婆又患上了重病,她将公公、婆婆接到家中,悉心照料,毫无怨言,受到左邻右舍的称赞。
金文,男,汉族,1963年出生,龙山区东盛社区居民。
金文一直在南方打工。2007年,金文的母亲和弟弟相继去世,留下常年瘫痪在床的哥哥金生。为了照顾哥哥金生,金文回到辽源,为他洗衣、做饭、擦身、擦屎接尿、按摩……在他无微不至地照顾下,哥哥一块褥疮都没有得过,身体状况也有所改善。
刘万录,男,汉族,1952年出生,东丰县南屯基镇南屯基村二组农民。
刘万录在生活上勤俭节约,做人诚实守信,是个老实本分的农民。2014年7月12日早5时左右,他下晚班回家,在距离万兴村路口约300米处位置捡到一个棕色男士皮包,打开后发现皮包中有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工作证等各种证件和8000余元现金。为了不让失主蒙受损失,刘万录多方打听,终于找到失主并将皮包还给失主。
姜付荣,女,汉族,1954年出生,龙山区天山河酒厂厂长。
姜付荣担任过5年民办教师,虽然通过了转正考试,因右手残疾而未能如愿继续做本职工作。1996年3月,姜付荣创办了天山河酒厂,经过近20年的不懈努力,目前该厂年销售额1000多万元,年产白酒400余吨,为15名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同时,她还将酒糟提供给周边养殖户,降低了养殖成本,带动大家共同致富。
投票说明
1、本次活动以等额方式进行投票:总数为30人。在报纸下方“辽源好人”评选票的姓名相对应栏内划“√”。可以选投,也可以另提人选,并提供事迹材料。划票不明确或超过数额的视为无效票。
2、报纸投票以第一版印刷、规定时间内有效:复版印刷和过期投票一律作废。
3、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众自愿投票原则,严禁拉票等弄虚作假行为。
4、报纸选票截止日期:2016年1月15日。
如对所公示候选人有意见,请于2016年1月20日前向“辽源好人”组委会办公室反映。
地址:辽源市文明办综合科
邮编:136200
电话:0437-5081013
联系人:刘永良
电子邮箱:lyxcb8@163.com
“辽源好人”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5年12月25日